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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首例艾滋病患者就业歧视案当事人维权:单位要求我离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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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2日,广东首例艾滋病患者就业歧视案在广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开庭。当事人阿明(化名)因体检时被查出感染了艾滋病毒,被单位要求“离岗休息”;后阿明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恢复原岗位工作。

6月22日,广州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驳回了他的仲裁请求。对此结果,阿明已向法院提起诉讼。

OPEN开腔请到案件当事人阿明及其律师做客,讲述他们为艾滋维权的故事。

案件简介

“我的工作单位要求我离岗,告诉我根据相关法律,艾滋病需要隔离治疗”

我2012年9月进入现在的工作单位工作,已经入职三年多了,从事食品检验工作,一直是合同制员工,是没有编制的。2015年10月,经上级部门批准,单位组织了一次公开招聘考试。我顺利地通过了笔试和面试,综合成绩很好。

但因为在体检中检出HIV阳性,不仅无法得到编制,还被要求离岗休息。单位给出的原因是“根据《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的规定,艾滋病需要隔离治疗”。

—阿明(本案当事人)

来自律师的补充

“相关条例中没有隔离治疗的措施”

阿明以前是单位的合同制员工,2015年10月报考的是本单位的事业编制。事业编制考试的流程是: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阿明通过了前面的所有程序,在体检过程中检查出是hiv阳性。

原卫生部199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第一条就明确了,该法是根据《传染病防治法》而制定的。而2004年《传染病防治法》修订之后,并没有直接要求将艾滋病病人或者病毒感染者进行隔离治疗的规定。国务院2006年制定的《艾滋病防治条例》中也并没有关于“隔离治疗”的措施。

—邱恒榆 本案律师

根据邱律师列举的法律条文可以看出,阿明单位要求阿明“隔离治疗”,并没有有效的法律依据。

除此以外,《艾滋病防治条例》第三条明确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歧视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及其家属。

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及其家属享有的婚姻、就业、就医、入学等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阿明从事的是食品检验工作,但他特别声明:“这里的食品是作为检验样品使用的,属于消耗品。”

到目前为止,网上关于对本案例的评论,基本上都是反对感染者平等获得这份检测工种的工作。可以看出,很多人还是很恐艾的,但其实,艾滋病病情现如今已经可以成功被控制。

通过服用抗病毒药物,艾滋病感染者血液中的病毒可以达到检测不到的水平,从而保持终身不发病。抗艾的药物都由国家免费提供。

1996年华裔科学家何大一发现鸡尾酒疗法后,艾滋病感染者的寿命已大大延长,现在有很多国外的感染者已经健康存活了超过20年。

艾滋病毒会潜伏在一些细胞中休眠,无法被抗病毒药物杀死,所以目前还无法彻底根治艾滋病。

HIV携带者@刘九龙(携带艾滋病毒共同生活十年,刚刚结束第二届伴艾骑行南昌至北京所有行程)证实了抗病毒治疗的有效性,他表示“我2006年感染,2007年检测发现确诊。2009年12月15日开始抗病毒治疗,一直没有发病。”

广州首例艾滋病患者就业歧视案当事人维权:单位要求我离岗

对于舆论环境的恐艾情绪,嘉宾们表示,恐惧实际上来源于不了解。

其实PLWH(People Living with HIV)只是携带者,和普通人没有什么太大的区别。艾滋抗病毒药物可以有效的抑制病毒复制。

—叶贝贝(智同公益服务中心主任)

事实上感染者朋友只要开始抗病毒治疗,抗病毒治疗半年左右后,病毒载量低于可检测水平,生育婴儿都可以达到百分之九十七的机会,宝宝健康。

—刘九龙((携带艾滋病毒共同生活十年,刚刚结束第二届伴艾骑行南昌至北京所有行程))

现在的生殖阻断技术已经很成熟了。广州市第八人民医院是广州市的艾滋病定点医院,已经帮助超过100对夫妇生育孩子,目前为止还没有失败的案例。

—阿明(本案当事人)

艾滋病传播就三条途径。血液传播,性传播和母婴传播。传播途径其实也是非常有限的,了解清楚了,只需要做好安全防护措施就根本没问题。

—陈医生(四川省乐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医生)

对于艾滋病的预防,嘉宾们给大家支招:

·安全性行为,全程使用安全套;

·保护自己暴露的伤口,避免跟他人的血液接触;

·不吸毒,特别是新型毒品。

做到以上几点,足以有效预防艾滋病。

广州首例艾滋病患者就业歧视案当事人维权:单位要求我离岗

由于多年来缺乏科学的舆论引导,目前中国的艾滋歧视问题十分严峻,艾滋感染者普遍受到歧视:来自家人的、朋友的、同事的,甚至一些缺乏传染病专业知识的医生,等等等等。

相信大家还记得曾经有一篇极受关注的新闻,一个艾滋病感染者生病后不敢去医院,自己在家把剪刀烧红后给自己做手术。

对此@刘九龙表示感同身受,因为他也曾遭受过歧视—“当我告诉了同事我是感染者,十来个人全部不肯上班。他们还担心早几天我做饭炒菜,切破了手指流血了,担心他们吃了我做的菜,感染了艾滋病毒。”但其实,光是接触到血液不足以感染艾滋病毒,完整的皮肤和消化道、呼吸道黏膜是具有屏障作用的,可以阻止艾滋病毒进入人体。

@陈医生也举出亲身经历的例子,“上个月,我检测出一个佛教协会的和尚感染艾滋,和尚给主管说明情况,现在被佛教协会开除回家了。”

@邱恒榆广州律师指出了艾滋病感染者在求职时普遍受到歧视,“目前全国的公务员招考和大部分省市的事业单位事业编制人员的招录,以及警察的招录,都是明文不招录艾滋病感染者和艾滋病人的。”

这些歧视使得很多艾滋病毒感染者不敢公开承认自己的身份,也就无法站出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对此阿明表示,“可能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苦衷吧,我希望通过我的行动能给他们一点支持和鼓励。”

目前,阿明及其律师已向法院递交立案申请材料,法院当庭受理。Open开腔也将继续关注此案。

生活已如此困难,何不痛快开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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