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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中院发布九起反家暴典型案例

【西楚网报道】11月24日,在“国际消除针对妇女暴力日”即将来临之际,市中院召开“反家庭暴力典型案例”新闻发布会,发布九起全市发家暴典型案例,提高全社会反家庭暴力意识,加强反家庭暴力工作力度,有效预防和依法处置家庭暴力。

宿迁市中院发布九起反家暴典型案例

九起反家暴典型案例分别为:

案例一:实施严重暴力犯罪行为应当认定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案例二:同居期间实施家庭暴力后补办结婚手续 离婚获法院支持

案例三:遭受家庭暴力可以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

案例四:实施家庭暴力构成犯罪的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案例五:妻子要求离婚遭丈夫跟踪骚扰 申请保护令获法院支持

案例六:90后不堪家暴 法院判决准予离婚

案例七:实施家庭暴力可以成为认定夫妻感情破裂的依据之一

案例八:丈夫吸毒家暴争夺孩子抚养未获法院支持

案例九:出警记录可作为认定家暴的证据

九起案例中,出警记录可作为认定家暴的证据较为典型。申请人臧某诉称,被申请人李某有家庭暴力习惯,经常毒打臧某,此外,李某还经常殴打其儿子,侮辱威胁臧某的父亲,于是臧某向法院提出人身安全保护令的申请。

“被申请人李某的行为严重危害了申请人臧某及其家人的身心健康,申请人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应予准许,故裁定,禁止李某对及其父亲和儿子实施任何形式的殴打、骚扰、跟踪和接触的行为,如违反上述禁止令,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市中院家事少年审判庭法官王晓玲表示。

2016年3月,我国首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发家庭暴力法》正式实施,有效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据全国妇联的一项调查表明,中国2.7亿个家庭中,约30%仍存在不同程度的家庭暴力,其中施暴者九成是男性。那么遇到家暴,我们应该怎么做?

“对自己进行积极地保护,一个要固定证据,报警记录可以作为遭受家庭暴力的一个相关证据,可以对自身受到伤害的部位进行拍照,对就医的相关材料予以保存,如果受到人身伤害,影响到自己和家人的身心健康,可以依法向法院申请人身保护令。”市中院家事少年审判庭法官王晓玲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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