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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要游戏中心“保护费”不成 男子砸游戏机获刑一年

英德市一男子黄某,索要英德市某游戏体验中心的“保护费”不成,便与同伙打砸该游戏体验中心的游戏机,使该游戏体验中心损失近25000元人民币。近日,英德市人民法院审结了此案,黄某犯敲诈勒索罪和故意毁坏财物罪,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罚款2000元。

经审理查明,2015年2月,黄某及同伙潘某、高某、刘某(均已被判刑)经过事前商量,去到英德市某游戏体验中心,以做保安帮忙看场为由,以“如不交付保护费,则天天带人赶走游戏体验中心的客人”威胁游戏中心管理人员,致使管理人员被迫交付了3000元的保护费,所得款项每人分得600元人民币。几天后,他们再次去到该游戏体验中心,要求游戏中心管理人员交付保护费,但未果,黄某等人遂离开。

2015年2月15日18时许,黄某等五人经商量后准备再次到该游戏体验中心收取保护费,在途中还商量好,要是对方不愿意支付保护费,就将其游戏机砸烂。商量好后,由潘某先行到游戏体验中心“谈判”,收取保护费未果后,遂与其余四人取得联系,后五人再次向管理人员索取保护费,但未成功,随后五人抡起游戏中心的凳子对该店内的游戏机进行砸打,致使部分游戏机不同程度损坏。随后,五人逃离作案现场。

经鉴定,被毁坏的游戏机的损失价格为人民币2474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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