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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条:一辆车竟有“三重身份”!真的假的?

春节假期是路面交通最繁忙的时候,为了出行方便,不少人都将自己的爱车开了出来,可偏偏有些人喜欢标新立异,让爱车“不同凡响”。这不,三中队的蜀黍们就查获了一辆拥有“三重身份”的汽车。

这天,在红旗大道人民医院附近巡逻执勤的民警发现一辆号牌为“赣B80297”的灰色越野车车身非常旧、而且很脏,车牌的紧固螺丝也并非车管所统一发放的带“赣B”字样的不可拆卸圆头螺丝,而是常见的十字螺丝。这些特征引起了民警的怀疑,通过后台交通管理系统查询确认:车牌与车型对不上号,该车属于“套牌车”!经检查,还发现该车的另外两个身份:两个不同车牌的《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一个是赣BR9958,另一个是赣BQ9121。

头条:一辆车竟有“三重身份”!真的假的?

民警通过对比车架号、车品牌、车身颜色后,核实该车真实身份是“赣BQ9121”,而且该车状态是:逾期未年检、锁定、违法未处理、达到报废标准公告牌证作废!民警立刻对驾驶人进行询问。

头条:一辆车竟有“三重身份”!真的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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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人曹某交代:自己的车是2016年9月份买的来二手车,因为是报废车没法过户就没有去过户,平时只在工地上跑,作为工具车为挖机、工程车服务。因过年需要用车,所以心存侥幸偷偷把报废车开上路,可担心没有牌车和检验合格标志、目标明显会被交警拦下,于是自作聪明把闲置的车牌挂了上去,并把另一辆车的检验合格标志贴在前挡风玻璃上。

头条:一辆车竟有“三重身份”!真的假的?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再多花招想躲避检查,还是会有露出马脚的时候!曹某没有想到,螺丝竟是暴露其违法行为的破绽!在买车时明知该车是报废车依然购买,这是明知故犯!民警依法对其使用其它车辆号牌、驾驶报废车两项违法行为处以4000元罚款、吊销驾驶证和扣留强制报废车辆的处罚。

警方提醒:上路行驶的车辆必须检验合格,如果车辆报废、无牌,请不要上路行驶,必须及时给车辆办理报废手续!千万不要自作聪明、心存侥幸,找块其它车辆的车牌挂上去、或者弄个其它车辆的《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驾驶报废车、套牌行为是道路交通安全法里最严重的违法行为之一,一经查处,交警必将严惩不贷,请小伙伴们莫要心存侥幸冒险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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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6条第4项: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四)使用其他机动车的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6条第4款: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第101条第1款的规定: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或者保险标志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0条第2款:对驾驶拼装的机动车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驾驶人,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实施办法》第99条第4项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四)驾驶拼装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

作者:宋育龙 周文锴

摄影:宋育龙 胡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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