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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影视数据作假应该刑事处罚吗?

刑事辩护:影视数据作假应该刑事处罚吗?

近日,相关人士对影视数据造假提出了应考虑适用《刑法》惩处的主张。影视数据作假行为对于社会的弊端是多方面的。首先,其破坏了行业本身的的竞争规则。其次,虚假的影视数据干扰观众对于影视作品的选择,不利于大众精神文化生活。

天津行通律师事务所王冠律师认为:就现有的《刑法》规定而言,影视数据作假涉及了对经济秩序、广告商和付费观众的财产侵害。但仅仅这些尚不足以证明,在影视数据造假领域需要《刑法》力量的规制。

事实上,有效打击影视数据造假,需要净化网络环境、完善监督体制等各方面一同努力。《刑法》要求罪责刑相适应。一旦引入《刑法》规制,就不能仅仅满足于重罚了事。如何衡量影视数据造假所造成的损失,从而考察其社会危害,以及设置刑罚的幅度,都涉及具体的法律法理问题。像“虚假的影视数据对广告商造成了多少损失”这种问题,不仅涉及法律规定和法学理论,还涉及到如何证明,怎样取证等问题。故适用《刑法》是一个具体问题,尚需十分细致的研究。

另外,需要指出的是,影视数据作假即使需要《刑法》惩处,也不等同于需要修改《刑法》条文扩充罪名。影视数据作假对广告商和观众的欺骗等,根据所造成损失的大小,均可根据诈骗罪相应规定进行处罚。

整理 新报记者 张家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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