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国福麻辣烫邀请张亮代言,张亮麻辣烫慌不慌?广告词也许有风险
麻辣烫到底是杨国福的好吃?还是张亮的好吃?
这个问题从来都没有断过。
今日份笑点来自于这条消息。
起因是,模特张亮,就是拍《爸爸去哪儿》的那位张亮,在微博上有了条这样的回复。
你品,你细品,不就是:
张亮喊你去吃杨国福麻辣烫嘛?
所以,这波宣传岂能放过。
网友们已经开始脑洞大开,连广告词都想好了:
杨国福麻辣烫,张亮都说好吃。
所以问题来了,你们有考虑过张亮麻辣烫的感受么?
人家辛辛苦苦申请了近百件“张亮”文字商标,本来是为了仿制他人模仿。
结果现在好了,如果张亮真的和杨国福合作,也许真的可能会把“张亮”二字,用在宣传用语上了。
关键,商标法还不能禁止模特张亮,行使他的姓名权。所以张亮麻辣烫有可能会吃亏。
同样的事情在董小姐身上发生过。
早年董小姐曾经提到过,某竞争对手曾找了一个身份证为董明珠的人,注册了公司。然后用董明珠的名义去做宣传...
所以,杨国福跟这波操作有点类似。
但是商标侵权风险还是存在的,问题在于杨国福麻辣烫如果用张亮来做宣传,可不可能会造成消费者的混淆误认?
如果广告词、包装等太“过分”,一旦被法官认为存在混淆误认的可能,仍然有可能被认为是商标侵权行为。
好在,张亮麻辣烫还有这个“张亮图形”商标。
可能张亮麻辣烫方也知道“张亮”文字商标存在的缺陷,所以在他家后续的商标布局中,一直有用到“张亮图形”,突出了显著性。
所以不管以后杨国福麻辣烫跟谁合作,如何宣传,喜欢张亮麻辣烫的朋友只要认准“张亮图形”商标。
那你大概还是不会进错店走错门,然后还要多花2块钱单买麻酱吃...
但事实上,为了保证市场竞争的公平性,如果日后张亮真的代言宣传杨国福麻辣烫,如果真的用张亮二字来宣传,可能仍然是有风险的。
因为张亮麻辣烫也已经是国内知名的麻辣烫品牌,用“张亮”二字来宣传他人品牌的麻辣烫,可能算是搭便车行为,很有可能被认为是傍他人商誉。
这种行为,很有可能会被认为是不正当竞争,受《反不正当竞争法》约束。
你可以回想一下,加多宝当年的广告语有多内涵。其中就有一部分就被认为是不正当竞争。
我是百科君,一个集才华和IP于一体的,
吃瓜群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