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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桓台县人民检察院公布一批案件信息

桓台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被告人廖钊平、廖长水、廖志强、叶碧云因诈骗罪,于2015年9月25日被桓台县人民法院分别判处廖钊平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八万元;廖长水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二万元;廖志强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二万元;叶碧云有期徒刑二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二万元。

桓台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被告人王连营因挪用资金罪,于2015年9月28日被桓台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桓台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被告人张斌、张尧因诈骗罪,于2015年9月29日被桓台县人民法院分别判处张斌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十万元;张尧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五万元。

2015年9月30日山东省桓台县院依法批准逮捕涉嫌故意伤害罪的犯罪嫌疑人巩念申。

2015年9月30日山东省桓台县院依法批准逮捕涉嫌交通肇事罪的犯罪嫌疑人李方贵。

2015年9月30日山东省桓台县院依法批准逮捕涉嫌诈骗罪的犯罪嫌疑人鲁绍强。

2015年9月30日山东省桓台县院依法批准逮捕涉嫌诈骗罪的犯罪嫌疑人牟建强。

2015年9月25日山东省桓台县院依法批准逮捕涉嫌诈骗罪的犯罪嫌疑人孙献春。

2015年9月30日山东省桓台县院依法批准逮捕涉嫌诈骗罪的犯罪嫌疑人罗光瑞。

2015年9月28日山东省桓台县院依法批准逮捕涉嫌贩卖毒品罪、非法持有毒品罪的犯罪嫌疑人穆海明。

2015年9月28日山东省桓台县院依法批准逮捕涉嫌贩卖毒品罪的犯罪嫌疑人卢滨。

桓台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被告人姜宗奎、苗娟因贩卖毒品、容留他人吸毒罪,于2015年9月28日被桓台县人民法院分别判处姜宗奎有期徒刑四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一万五千元;苗娟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七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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