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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32宗占用公交专用车道违法被抓拍

记者昨日获悉,我市移动公交电子警察上岗后,已经对32宗早晚高峰占用公交专用车道的违法行为进行了抓拍查处。特别提醒,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交车站30米范围之内路段不得停车。

日前,38套移动公交电子警察正式上岗,对全市47条城市道路的320公里公交专用车道进行实时监控、抓拍,主要用于查处社会车辆违法占用公交专用道、在公交车站违法停车等交通违法行为。“目前来看,移动公交电子警察已经抓拍查处了32宗社会车辆早晚高峰占用公交专用车道的违法行为,在公交车站违停还没有抓拍到。”市交警局科技处监控科副科长刘义介绍。

刘义提醒广大车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规定,公共汽车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者消防队(站)门前以及距离上述地点30米以内的路段,除使用上述设施的车辆以外,不得停车。违反此项规定便视为违停,移动公交电子警察会自动抓拍,并根据我市违停分档处罚标准,对公交车站违停的违法行为处1000元罚款。(记者 解树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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