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0月13日,为进一步推进我院律师接待统一进出口试点工作,我院案件管理办公室对县域内律师事务所进行统一走访,就律师接待工作进行深入沟通,切实贯彻落实近期四部委《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文件精神,保障律师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