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屠夫宰猪反被猪踢身亡 雇者赔偿数万元

九派新闻记者 张建

“屠夫受雇杀猪,不料被猪拱坠而亡,家属七人齐起诉。”14日,九派新闻记者获悉,江西省德兴法院对该案双方进行了调解,被告赔偿人民币37000元。

原告一方称,死者艾某受被告谢某雇请为其宰杀生猪。案发当日凌晨四时左右,被告将杀猪凳、桶等工具放置在猪圈门口宽约1.5米小道中间。该小道一侧为猪圈,一侧为3.26米的石壁土沟,在杀猪过程中,艾某被猪踢中小腹,并后倾摔至土沟中。艾某受伤后被送至江西省人民医院抢救,因抢救无效死亡。

原告一方还称,在此事发生后,双方经相关部门调解,被告一方支付了原告方面全部医疗费及丧葬费。由于双方未就死亡赔偿金等其他费用协商达成一致,所以才诉至法院,要求被告赔偿16万余元的损失。

被告谢某则称,此次事故是艾某疏忽大意所致,被告对于艾某的死亡并无过错,且已赔偿原告各项损失共计17万元。

10月4日,承办法官召集原、被告双方调解。通过调解,被告谢某同意补偿原告各项损失共计人民币37000元,且当庭履行,原告放弃其他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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