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米东区检察院微信预约办理案件真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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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预约办理案件真方便
为了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工作,深入贯彻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部署,切实保障当事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合法权益,米东区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办公室积极探索便民服务新途径,通过微信、网络、电话和现场服务打造检务公开便捷式服务。
新型预约方式 ——微信
新型预约方式
—微信
检察院工作人员给大家讲解如何微信预约
受委托的律师自审查起诉之日起,有权查阅、摘抄和复制与案件有关的诉讼文书及案卷材料。
预约
律师需要阅卷的,一般应提前三天向案件管理办公室提出预约,预约方式可以为电话(0991-3370062)预约和微信(米东案管)预约,案管办接到预约申请后,及时与案件承办人联系,调取案件相关材料并扫描制作电子卷宗。
打造检务 公开便捷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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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
阅卷时,律师需提交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委托书或法律援助公函,经案管办审核无误后,将电子卷宗拷贝给律师。
经现场身份审核后,案管办在最高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上将该案件与该律师身份信息进行绑定,并将生成的查询码告知律师,律师可以根据该查询码在最高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上查询该案件的办理进度。
当事人
当事人及其近亲属、法定代理人查询案件信息的,需首先向案件管理办公室提交身份证明和与当事人关系情况证明,案管办审核通过后予以查询。
当事人及其近亲属、法定代理人的查询范围包括:
1
案由
2
受案时间
3
办案期限
4
办案部门
5
办案进度
6
处理结果
7
强制措施等程序性信息
摆放流程指引图和意见箱
为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案件管理办公室在案管大厅摆放了便民服务流程指引图和意见箱,并向前来咨询的群众赠送“案件信息查询流程图”书签,争取让每一位来办理业务的群众满意。
前来咨询的群众
2015年8月,米东区人民检察院就案件管理工作向米东区人大代表进行了专题汇报,该项工作得到了米东区人大代表的一致肯定。
编辑:小旭
图片来源:席辉、马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