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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城近年最大涉黑案件公开宣判 21 名获刑,最高领刑20 年

怀化新闻网讯:10 月12 日,鹤城法院公开宣判一起21 名被告人涉黑案件,该案是近几年来最大的一起涉黑案件,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11 人,判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7人,十年以上3 人,其中主犯吕雲龙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强迫交易罪、敲诈勒索罪、非法持有枪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0 年。

2008 年夏天,被告人吕雲龙因混迹社会被他人欺负,遂产生了带一帮人混社会的想法,后经与其弟弟被告人吕林勇合谋,遂拉拢被告人彭铁、何佳旗及“阿龙”、何军、周斌、杨小辉、甄练平(均另案处理)一起结拜为异姓兄弟,被告人吕雲龙自取“九纹龙”为名号,其他人按年龄顺序从“龙二”排行至“龙九”,对外以“龙氏家族”为名号混迹社会。

随着“龙氏家族”的名气逐渐提升,被告人彭积星、周玉杰、张高、郭阳及周铁成(另案处理)等人先后慕名加入,“龙氏家族”排行也从“龙十”扩充至“龙二十一”,直至被告人彭晓钟加入排行为“龙尾”,而后由被告人彭晓钟带领被告人倪东海、滕浩翔、曾海峰、杨楷、易江加入该组织。

该组织成员众多,有明确的组织、领导者,骨干成员固定,组织结构严密,内部分工明确,被告人吕雲龙处于核心地位,系该组织的组织、领导者;被告人吕林勇、彭铁、何佳旗多次积极参与组织犯罪,在该组织中具有重要地位,系该组织的骨干成员、积极参与者;被告人彭积星、周玉杰、张高、郭阳、彭晓钟、倪东海、滕浩翔、曾海峰、杨楷、易江为该组织的一般参与者。

据了解,该组织有严格的组织纪律,要求其成员必须听从安排、服从指挥,排名靠后的成员要尊重、听从排名靠前的成员,成员不得吸食毒品、参与赌博;为拉拢、控制成员,该组织为成员摆平事端、提供住处、发放工资、福利,通过敲诈勒索、强迫交易、强揽工程等违法犯罪活动不断聚敛钱财,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被告人吕雲龙将其中一部分用于购买犯罪工具、支付成员生活经费、给成员发放福利、帮助成员“了难”,以维系该组织的生存和发展。

该组织自2009 年创立以来,多次以暴力威胁手段,有组织地实施聚众斗殴、寻衅滋事、强迫交易、敲诈勒索、非法拘禁等违法犯罪活动, 为非作恶, 欺压、残害群众。

该组织共实施组织犯罪14 起,直接获取非法所得20 余万元,造成他人财物损失3 万余元及1 人受轻伤,3人受轻微伤的严重后果。

该组织还通过有组织的实施违法犯罪活动, 不断提升社会影响力,为摄取经济利益,与被告人周明华、周雷森等鹤城区杨村乡长泥坡村当地村民相互勾结,利用其影响力强行介入当地重点建筑工程,对当地建筑行业的准入、经营、竞争等经济活动形成重要影响,并对当地及周边区域的群众形成极强的心理威慑,造成极其恶劣影响,严重破坏了周边地区的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10 月12 日, 这起涉及21 名被告的涉黑案件,在鹤城法院公开宣判,犯罪嫌疑人都得到应有的惩罚,这也是鹤城近几年来审理涉案人数最多、涉及罪名最多的涉黑团伙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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