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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红军老战士叶成炳的坎坷人生

提起叶成炳,在上世纪五十至七十年代里,凡息县境内,应当说是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的有名人物。但是,真能道出个子丑寅卯的,也确属凤毛麟角。眼下,适逢世界反法西斯战争暨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七十周年之际,笔者查阅了大量翔实的历史资料,其中,尤以叶成炳同志生前的日记为主要依据,写出了下面的一篇文字,以飨读者。

投身革命

叶成炳,原名闫惦明,1915年10月13日出生在安徽省界首县离城五里的一个闫姓小村庄里。三岁那年,给人扛长工的父亲去世,母亲遂改嫁至河南省息县包信乡。迫于生计,奶奶只好带着他和一个尚未成年的叔叔一块沿门乞讨,四处流浪。不久,奶奶又饿死在讨饭途中,撇下他和叔叔二人。为了活命,尚不满15岁的叔叔只好背着他沿途要饭,到河南省息县包信乡投靠小惦明的母亲。好在小惦明的杨姓继父也是位贫穷的苦命人,在他们走投无路的时候,不仅收留了他们,而且还给叔叔找了家吃饭的地方(帮人放牛)。从此以后,惦明叔侄才算有了个赖以栖身的地方。

邻村有位农民出身的武师,每当农闲的时候,常常教授本村几个穷人的孩子练武。此时的小惦明,不懂世事,到处玩耍。每当邻村孩子练习武功的时候,他就跑去凑热闹,跟着人家照葫芦画瓢。师傅见他学的热心,而且天资聪颖,便常加指点。久而久之,小惦明还真的学会了几路拳脚。12岁那年(1927年),小惦明在帮别人放牛时,由于痴情练武,一不留神,牛跑进了一家地主老财的祖坟里,正好被地主的管家看见了,正当管家骂骂咧咧地打算把牛牵走时,小惦明情急之下,挥起一拳,将管家打倒在地,夺下牛绳,飞也似的跑了。为了躲避地主管家的报复,小惦明把牛还给主人后,连夜逃到潢川县城。在别人的指点下,小惦明找到了冯玉祥设在县城里的招兵站,要求报名当兵。可是一问,他才12岁。人家嫌他年龄太小,不愿收留,于是他就软磨硬泡。说来也是该他时来运转,恰巧这时来了一位营长,待问明情况后,见他相貌虽稚嫩,人却长得壮实(当时惦明已长到一米六五),而且还会武功,就让他当场表演了一路拳脚,看后立即表态让小惦明给自己当勤务兵。小惦明一听,一下子高兴得跳起来,从此以后,闫惦明正式开始了他的军旅生涯。

一次,营长带着惦明去旅部开会时,忽然想起惦明的口音有点像旅长夫人,于是就带他去见旅长夫妇。当时,旅长是董振堂,当闫惦明向旅长夫妇报告完自己的家世时,董夫人已哭成了泪人。原来惦明的奶奶就是董夫人的亲婶娘,董夫人也就成了惦明的堂姑姑。真是久旱逢甘雨,他乡遇亲人。从此,闫惦明便从营长身边来到了旅长身边,成了董旅长的贴身勤务兵。白天他随旅长一起到兵营,晚上则回到旅长家里。姑姑对这个小侄儿的管教十分严厉,亲自教他读书识字、写小楷。就这样,闫惦明在姑姑的管教下,不仅很快扫除了文盲,而且练就了一手相当不错的小楷毛笔字。

1931年12月,董振堂同志在江西宁都举行暴动,率部起义,参加了中国工农红军第五军团任军团长。从此时开始,闫惦明也正式成为中国工农红军的一名战士。同时,这年二月,在攻打肥昌县城的战斗中,闫惦明不慎负伤,左股骨粉碎性骨折,由于受当时医疗条件的限制,落下了终身残疾(后被评为三等甲级伤残)。

在江西瑞金王家坪红军总部所在地,闫惦明任中央警卫营骑兵班班长,后来经过严格审查,他又被筛选到中央机要科任机要通讯员,当时机要科科长是邓颖超大姐,在邓大姐身边工作,小惦明十分高兴,同时他的毛笔小楷也派上了用场。他常常利用夜晚月亮升起后的时间,在月光的照耀下用毛笔抄写中央文件,到了白天,再分送到各位首长手中。他的任务主要是给毛主席、周恩来副主席及其他几位中央主要首长送文件。因此,接触中央主要领导的机会最多。

1932年10月,闫惦明调到了叶剑英同志任校长的中国工农红军学校任管理员。一次他收到一封家信,拆开一看,发现信里内容不对头,就主动报告了叶剑英校长。叶剑英同志看过信后认为,闫惦明的家已经暴露。为了保全组织的秘密及闫家人的安全,叶剑英同志说:“惦明,随我姓叶吧,改个名字,咱们本来就是一家人嘛!”闫惦明欣然同意。在叶剑英同志的过问下,经组织批准,闫惦明从此便更名为叶成炳。

1934年,叶成炳已从骑兵班长升任为排长。在第五次反围剿的一次战斗之后,叶成炳带领全排战士进驻了一户地主老财家里。其实,这家人早已跑光了,战士们在这个老财家里除了找到二斗多大米之外,还从一眼枯井中找到了一个油布包。打开一看,里面有几把手电筒。这在当时,可是少见的宝贝。叶成炳未经请示,便擅自做主,把手电筒分送给了几位中央首长。由于首长们不明就里,在使用时,因亮光暴露了目标,结果招致敌人的一阵扫射。为此,一位部队首长十分震怒,当即拔出手枪,意欲对其执行军法。幸亏周副主席救了他,但错误的严重性却让他刻骨铭心,终生难忘。

1934年10月,在一次反围剿失败之后,中央红军踏上了二万五千里长征的征途。从那时起,叶成炳便和一副沉重的文件箱子结下了不解之缘,直到1936年冬到达陕北。在那艰苦卓绝的岁月里,有多少亲密的战友和同志倒在雪山上和沼泽中,可叶成炳同志挺过来了。有人说,叶成炳同志肩担一副百十来斤的文件箱子,几乎是扯着马尾巴翻过了雪山,走过了草地的。尽管他拖着一条负伤的腿,但他终究不辱使命,而且光荣地完成了任务,后来,在延安的整风运动中,机要科的领导曹广化同志在给总政组写的证明中,这样写道:“一四方面军会合时,叶成炳同志即在总司令部机要科担负文件箱子,一直随同我们一科至陕北(1936年冬),沿途都很负责、吃苦,从来没有把我们的重要或次要的东西丢失不管或遗失。”由此可见,叶成炳同志对待革命事业是何等的忠诚、负责。在到达延安的第二年春天,即1937年4月,叶成炳同志光荣地加入了伟大的中国共产党。从1936年冬到达延安直至1942年春,叶成炳同志先后在抗大招生委员会任管理员、青年队队长,军委机要处通讯参谋等职。

转业回乡

由于文化程度低,从1942年春至1945年6月,叶成炳同志在抗大陆中学校学习三年。毕业后,带领豫西家属队到华北军区任副队长,后调任军区招待所所长。从1946年至1947年10月,叶成炳同志到抗大晋冀鲁豫七分校学习一年,毕业后调到河南军区补充团任副营长。在这一时期,经周恩来副主席和邓颖超大姐介绍,叶成炳认识了家住正阳县城东关的陈清云同志。陈原为新四军战士,后遭敌人逮捕并被组织营救出狱后,辗转来到晋冀鲁豫军区工作,经组织审查后批准,叶、陈二人于1946年10月结为夫妻。

当然,这里需要补充介绍一下陈清云同志的简历。

陈清云,原名胡清云,1918年7月8日出生,河南省正阳县城东关人,贫民出生,全家四口人,除父母外,还有一个姐姐,父亲磨麦卖面,母亲靠做针线活、绣花补贴家用。1940年父母先后去世,姐姐出嫁,孤苦伶仃的胡清云孤身一人,跑到淮北新四军五师参了军。1942年11月,加入了中国共产党。1946年6月,随五师突围转移时被国民党185师截击,部队被打散,她被迫化妆潜逃,在湖北孝感火车站被国民党189旅逮捕。在敌人监狱的二十多天里,她虽被严刑拷打,受尽折磨,但她始终保持党的秘密,一口咬定自己是普通老百姓。后经周恩来副主席的谈判小组营救,她才获释出狱。胡清云出狱后靠着坚定的革命意志,沿途乞讨,重新找到了组织,经组织审查后,于1946年9月被送到了延安。在延安红军服装厂做管理员时,胡清云认识了邓大姐(因为是老乡,而且当时邓大姐任中央妇女书记)。胡清云在五师时,因为崇拜红军女政委陈少敏大姐,遂要求改姓陈,经组织批准后,更名陈清云。1946年10月,经周恩来、邓大姐介绍,送陈清云同志到晋冀鲁豫大军区司令部,与叶成炳同志结为夫妻。从此之后,叶、陈二人便在一起工作,直至1950年2月转业回到息县。

1949年8月,叶成炳同志在江西北徐州市任遣俘总站站长时,部队领导考虑到他的身体状况,打算让他到河北省某军分区任司令员。可是,叶成炳同志第一次婉拒了组织的任命,并以自己伤残,且胃部经常出血为由,要求转业到地方工作。组织上经过慎重研究之后,同意将他调至河南省光山县县大队任轮训队长。1950年,息县解放后,转业到息县人民政府任人事民政科副科长。

从1931年投身革命,到1950年转业回到息县,在这段长达20余年的时间里,叶成炳同志参加大小战役无数,全身留下五处伤痕,左腿落下终生残疾,胃部经常性出血。可他自始至终一不图名,二不图官,放着军分区司令员不当,偏偏要求回到家乡的一个小县城里,勉为其难地当了一名副科长。其坚定的革命意志,博大的革命胸襟,崇高的革命气节,岂是一般人能够做得到的!无论我们站在什么角度,或者用何种眼光去看待、去评论,叶成炳同志都不愧是一个伟大的共产主义战士,一个真正的共产党员。

从1950年2月至1956年4月,叶成炳同志在息县人事民政科副科长(当时该科不设正科长)的位置上,一干就是6年。在这段时间里,他除了兢兢业业、勤勤恳恳地做好本职工作外,总是尽量抽出时间,去关心爱护转业军人、复员军人和伤残军人,努力帮助他们解决一些工作和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情系英烈

在调查走访的过程中他了解到,从1947年至1949年,在刘邓大军南下,千里挺进大别山途径息县、解放息县,以及后来清剿息县境内的残余土匪等大小数十次战斗中,曾有几十位解放军战士英勇牺牲,他们当中至今尚有姜彩彬、张甫生、许有信等几位烈士的遗骨未能得到妥善安葬。为此,他寝食难安,十分焦虑。为了能够让这些为了中国人民的解放事业和息县人民的彻底解放而流尽最后一滴血的烈士们得以含笑九泉,他曾不止一次地向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提出要求,修建一座烈士陵园,安葬烈士遗骨。然而,遗憾的是,当时正值建国初期,百废待举,百业待兴。广大人民群众的基本生活尚且十分困难,县政府确实拿不出钱来办此善举。叶成炳同志是位老红军,对于县政府眼下的困难,当然十分理解。但是,不能因为困难就此罢手,这不是叶成炳的性格。情急之下,他忽然想起自己和夫人陈清云在延安大生产运动时积攒了一些微薄的收入,后来当做股份投入到延安的生产合作社,调出延安后,他们连本带息共分到9000多块钱,至今这笔钱还存在银行里。尽管他们夫妇先后生育了9个孩子(3男6女),但孩子们也和他们夫妇一样,享受着国家的供给制。因此,这笔钱分文未动,一直未能派上用场。现在好了,该是这笔钱发挥作用的时候了。

想到这里,叶成炳立即向县委主要领导报告,愿意拿出自己的这笔钱来先行垫支,得到县委领导的同意后,叶成炳回到家里立即把自己这一想法告诉妻子。陈清云一听,当即表示赞同,因为她太了解自己的丈夫了,凡是他认准的事情,任你用九头牛去拉,也是拉不回来的。

叶成炳同志在得到妻子的全力支持后,夫妻二人立即做了明确分工:由叶成炳负责选址、筹建、工程进度、质量监督、题词征集等,陈清云则负责花草树木的选购、移植等。经过一段时间的反复筛选,叶成炳同志将陵园地址选定在县城西北角亮马台南面的一片荒坡上。这里地势较高,背风向阳,北面是一道土岗,南面是一片坡地,烈士纪念塔就建在土岗南面的小坡上。塔基高约5米,塔身高19.55米,呈四棱柱形。塔身南面镌刻了“革命烈士纪念碑”七个遒劲的红色大字,西、北、东三面则分别镌刻了内容各异的题词。塔前约五米处,修建了六座烈士灵墓,呈半圆形环绕在纪念碑的前面。墓穴内分别安葬了姜彩彬、张甫生、许有信等六位烈士的遗骨。此外,烈士墓的南面又修了一个小型金鱼池,以便放养些金鱼,供赡养者观赏。纪念碑的东面,又打了一眼水井,以利取水浇灌花草林木。其余空闲地大都用来栽植花草树木。整座陵园占地贰拾余亩。这片荒地是在北菜园初级社社长郭富志(中共党员)、北街街长、共产党员梅学兴等几位同志的帮忙下购买的。陵园自1954年春天动工,至1956年5月1日竣工,耗时近两年,全部花费6850元。由于陵园面积较大,加之资金不足,无力修建围墙,为了防止人畜破坏,叶成炳同志又请了姚得恩同志管理陵园。姚得恩同志不仅欣然从命,而且十分敬业,陵园中的许多花木都是从他家的花圃中移植来的,而且分文未取。

1956年底,息县修建烈士陵园经县政府报告中央内务部后,经内务部李主任批准,让叶成炳同志将修建陵园的全部开支单据上报本县财政部门,由财政部门统一上报河南省民政厅予以报销。然而,50多年过去了,这笔钱叶成炳一家一直没有领取。

赈济灾民

1959年,息县遭受罕见的百日无雨特大旱灾,塘干地裂,禾苗枯死,全县农业生产受到严重影响。然而在那“人有多大胆,地有多高产”的左倾思想影响下,没有人敢于坚持实事求是、面向现实,反而大搞反瞒产运动,强迫公社、营、连、排(即现在的乡、村、组)基层干部瞒报浮夸,大放卫星,结果导致广大人民群众生活极度困苦。至该年底,人民群众基本断粮,公共食堂已揭不开锅,死人的事天天发生。看到这种情景,叶成炳同志痛心疾首,尽管他文化程度不高,讲不出什么高深的大道理,但他却清清楚楚地知道,这绝不是当初共产党领导人民闹革命的终极目标。在这种回天乏力的大氛围下,他和夫人陈清云同志又想到了他们修建陵园之后,仅剩的2000多元的微薄积蓄。经过反复商量,他们义无反顾地把这笔仅有的钱拿出来,重点办好三件事:

首先,用一部分钱派人出去采购碎米、麸皮、细糠、花生饼等,在自家院子里,支起了几口大锅,办起了一个简陋的赈灾粥棚。凡是能够找来的灾民,人皆可食。当听说县城里有家姓叶的老红军开设粥棚,方园几十里的灾民奔走相告,都想来讨口饭吃。然而,真正能来的毕竟还是少数(因为当时控制人口外流,同时,有些人根本走不动)。即使是这样,叶家的院子里仍然十分热闹,少时几十人,多则上百人。不少人就是因为来这里吃了几顿饱饭才侥幸拣回了一条命。许多年后,每当提起此事,很多人依然心存感激。据叶成炳的四女儿叶华回忆:六十年代,她随本县知青下乡插队落户时,来到一个叫胡庄的小村子里,当地农民得知她是叶家的后代时,纷纷把她往自己家里拉。因为他们都是吃过叶成炳的赈灾饭才逃得活命的。由此可见,农民纯朴的报恩情结是何等强烈!

其次,千方百计帮助专业军人、复员退伍军人、伤残军人、军烈属等优抚对象渡过难关。因为工作关系,这些人不仅把叶成炳、陈清云夫妇当成自己的领导、主心骨,而且把他们当成自己的战友、朋友。平时,有什么困难找他们,有什么难以外言的知心话,也愿意找他们倾诉。如今,大难临头,他们更是不约而同地来找他们想办法、讨生计。对此,叶成炳、陈清云夫妇不仅来者不拒,毅然收留,而且把帮助他们当成自己责无旁贷的义务和责任。为此,夫妻二人想方设法,广开门路。他们把这些人组织起来,让一部分健康状况好的同志,把烈士陵园四周的荒地开垦出来,种瓜种菜。把人武部后面闲置的大水塘利用起来养鱼。让一部分老弱病残的同志看护陵园,养护花草树木。同时也抽一些同志帮助开办粥棚。这些同志有吃有住有活干,大家都很开心,也乐于出力,从没有任何人索要报酬。这些同志少时几人或十几人,多时几十人,来去自由,并不勉强。由于大家的共同努力,烈士陵园被收拾的干干净净,花草林木郁郁葱葱,同时开出的荒坡地也被整治的像模像样。生产出来的瓜果蔬菜,吃不了的,还可以拿到市场上出售,或者卖给县直机关食堂,得些收入以扩大再生产,这一套做法,是叶成炳、陈清云夫妇从南泥湾大生产运动中学来的经验。而今,用此经验帮助了不少人渡过难关。谁曾想到,这些义举竟成了他后来的“罪证”。

其三,在那父子不能相顾的特殊时期,县城街头发现了不少流浪儿童,看到这些面黄肌瘦的孩子,叶成炳的心在滴血!他派人把这些孩子搜拢在一起,成立了一个孤儿班,派专人管护。一有空闲,叶、陈夫妇便亲自探望,送吃送穿,送钱送物,并一再要求管护人员,要尽心尽力,把他们当成自己的孩子,尽量不要让他们受到委屈。其中有一个在后大塘台子上拣来的孩子,大约二、三岁左右,十分瘦弱,叶、陈夫妇二人专门把他接到自己家里亲自喂养。经过一年多精心抚育,这个孩子重新学会说话,于是,叶、陈夫妇俩就把他当做自己家的第十个孩子看待。不久孩子的亲生母亲要求把孩子领回去,叶、陈夫妇非常舍不得,但还是同意了孩子母亲的要求。此后很多年,这个孩子上学的全部费用仍然由叶、陈夫妇供给。

蒙冤与昭雪

叶成炳同志自江西宁都暴动之日起,至1950年2月转业回本县工作,在长达二十余年的革命斗争中,参加大小战役无数,多次负伤,至1956年因年龄的增长,健康状况愈来愈差,经本人申请,中央批准其带职休息。休息下来后的叶成炳同志,一不居功、二不自傲、三不吃老本,反而将其全部精力,通通花在烈士陵园的管理上。由于陵园没有围墙,周围群众的牲畜时常跑到陵园践踏花草,毁坏林木,甚至有人乱扒陵园的砖头。这让叶成炳同志十分生气。为此,他常向一些牲畜的主人们发火,再加上他脾气暴躁,方法简单,所以,常常与周围群众发生纠纷,久而久之,便成了矛盾。1959年“信阳事件”发生时,他对县委主要领导层层反瞒产、大搞虚报浮夸的做法深恶痛绝,曾多次跑到县委领导的办公室里拍桌子、打板凳,争长论短,硬要辩个你是我非,为此,惹得县委领导们十分生气。人武装部西边的大水塘,原本闲置多年,无人问津,等到叶成炳投放鱼苗,打捞成鱼时,人武部就有人硬说水塘归他们所有,于是叶成炳便成了“强行霸占”。烈士陵园周边的荒坡,原来杂草丛生,枯蒿没人,从来无人过问,等到叶成炳同志组织复员军人们把它开垦出来,建成菜园,当蔬菜清翠欲滴、瓜果飘香时,便有人说叶成炳在雇工剥削,大搞资本主义。凡此种种,不一而足。当1964年四清运动开始时,这些颠倒是非、捕风捉影的不实之词,就成了叶成炳的“重大罪名”。几经罗织后,息县县委报经信阳地委批准,叶成炳于1964年12月29日被宣布开除党籍、开除公职、依法予以正式逮捕。

叶成炳被捕入狱后,给夫人陈清云及子女造成了极大的恐惧、愤怒、无奈和痛苦。要知道,开除公职,就意味着切断了叶家赖以生存的经济来源。此时的叶家,早已分文皆无。叶、陈二人的全部储蓄早已全部奉献给了社会(建设烈士陵园和赈济灾民),叶家现有10个子女中,除大女儿叶芳在信阳师范读书外,其余9个子女,最大的16岁,最小的只有5岁,面对此情此景,陈清云同志唯一能够想到的办法只有一个,那是向自己的老首长——中央领导同志求救了。敬爱的周总理、邓大姐国事繁忙,日理万机。她不愿让他们为此小事分心。尊敬的伟大领袖毛主席,她更是不敢惊动。唯一能求的就只有中央军委副主席叶帅了。于是, 她给叶帅发去了加急电报。当叶帅接到电报后,立即指示中央组织部介入调查,与此同时,他又以个人的名义给息县县委发来了电报,要求息县县委先放人,恢复党籍,恢复公职,然后等待中组部调查处理。然而,息县县委的个别领导正头脑发热,他们借口叶成炳是地委批准逮捕的,没有地委的批准公文,他们不便放人。其实,他们是在推卸责任的同时,发泄私愤。他们不该忘记的是:当时地委主要领导之所以批准同意关押叶成炳,主要是出于维护息县县委领导的“威信”,而且亲口指示关押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而今,半年过去了,他们依然意犹未尽,肆意对叶帅及中组部的指示置若罔闻。这就严重违背了地委领导的初衷,直至1965年10月,在社会舆论的强大压力下,他们才不得不将叶成炳同志释放出狱。

从1965年10月出狱后,到1974年6月因病去世,在这漫长的十年当中,叶成炳同志一直在不间断的为自己申述。尽管他自己的文化程度不高,但每份申述材料,他都是亲自动笔,从不请人代劳。他坚信,党组织是英明的,他早晚会有平反昭雪的一天。遗憾的是,他的申述,不知是何原因,总是石沉大海,杳无音信。

1973年春,他的老战友、信阳军分区汪司令员来息县检查工作,无意间在人武部政委兼息县县委书记、革委会主任王义文同志的办公室里,发现了叶帅的电报及中组部的批文,便责怪王义文同志不应当扣押,必须立即宣布。遵照汪司令员的指示,王义文同志于1973年5、6月份,召开了县委常委会议,同时特邀叶成炳同志列席参加,会上,王义文同志亲自宣读了叶帅的电报及中组部的批示,但仅仅口头传达了汪司令员的指示精神。当时,叶成炳同志十分高兴,以为自己总算是盼到了平反昭雪的这一天,然而,谁能料到,会后依然有个别同志不同意正式行文,此事又不了了之。直至1974年5月27日,叶成炳同志因病医治无效,含冤去世,平反昭雪这一天仍然遥遥无期。

1979年,胡耀邦同志任中央组织部部长后,在全国范围内,广泛开展平反冤、假、错案,在这种大环境下,息县县委才不得不对叶成炳重启调查,并于当年的8月25日,以息发[1979]44号红头文件,下发了《关于撤销原对叶成炳同志错误处理的通知》。这里,特将文件中的最后决定抄录如下:

1、撤销原对叶成炳同志的错误结论和处分,给予平反,恢复党籍、政绩、恢复名誉。

2、对受株连的子女,按照党的政策,由劳动部门给予适当安排。

3、叶成炳同志被处理后,工资停发给家庭生活带来的困难,给予生活上的适当照顾。

特此通知,希宣布执行。

一个12岁参加革命,爬过雪山、走过草地、经过二万五千里长征的红军老战士,历经艰辛,终于走完了他坎坷的一生。写到这里,笔者忆起一副挽联:“生为国死为国生死为国须定论;功也罢过也罢功过自有后人评。”这副送给他人的挽联,本不该借用在革命功臣身上,然而,放在这里作为本文的结束语,却也十分贴切。(刘其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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