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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尚有3000个村未设邮站

编者按

10月19日,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三次主任会分别听取了《重庆市邮政条例》、《重庆市统计管理条例》、《重庆市动物防疫条例》、《重庆市禁毒条例》、《重庆市消防条例》实施情况的汇报。这是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第二次听取我市地方性法规实施情况的汇报。今日起,本报将陆续报道这五部法规的实施情况。

我市已建成2673个村邮站,1868个村邮站融入行政村服务中心;2014年以来,市邮政管理局受理有关快递等邮政业务投诉15724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56.07万元……10月19日,在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三次主任会议上,市邮政管理局局长徐文葛汇报有关《重庆市邮政条例》(下称《条例》)实施情况时做出上述表示。市人大财经委主任委员王元楷指出,《条例》要求财政补贴村邮站,但行政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将承担邮件快件转交任务,财政补贴对象也应改变。

每年节约车辆成本280万元

2013年3月,《条例》开始实施后,每年我市邮政车辆费用节约约280万元。徐文葛介绍,《条例》规定,邮政专用车辆免缴主城区路桥通行费、高速公路通行费。此举每年为邮政企业节约服务成本约200万元。2014年起,对主城区符合条件的邮政普遍服务专用车辆免缴主城区路桥通行费,每年为邮政企业节约成本约80万元。

《条例》规定,应保障邮政公共服务均等化,我市邮政管理部门积极推进村邮站建设。实地调研后,我市38个区县8318个行政村需建村邮站。截至目前,我市13个区县政府出台了对村邮站运营的补助政策。其中,万州、渝北、涪陵、奉节、江北、南岸、城口、铜梁和綦江9个区县的运营补贴已落实到位,累计建成村邮站2673个,占计划数的32.1%。同时,邮政管理部门多形式建设村邮站,目前,已有1868个村邮站融入行政村便民服务中心,为快递下乡和农产品出村进城提供了邮政快递运输渠道。

《条例》的实施,市邮政管理局会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先后为符合条件的邮政、快递企业车辆办理绿色通行证1100个。另外,万州区、黔江区、涪陵区、永川区等区县对180余辆快递服务车辆发放通行证,初步解决了我市快递企业车辆进城难、停靠难问题。

处罚违规16件罚款4.41万元

《条例》实施以来,我市邮政部门不断规范快递市场,严格查处违规行为。徐文葛称,市邮政管理局依据《条例》进行行政处罚的案件16件,罚款金额4.41万元。严把收寄关,切实保障寄递渠道安全,对流入我市寄递渠道的危险化学品即发现即处理,共发生4起危险化学品流入寄递渠道事件,由于及时发现,处理措施得当,未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条例》要求督促企业落实快递服务标准。我市邮政部门督促快递企业从收寄、内部处理、投递、签收、查询和赔偿整个全流程的规范运行,在申诉受理中维护消费者权益。2014年以来,我市邮政部门共受理消费者申诉15724件,累计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56.07万元,消费者对企业申诉处理满意率为93.8%。

解决“最后一公里”投递难题

《条例》的实施,解决了诸多问题,但是,新情况的出现,也带来了新的问题。徐文葛说,《条例》规定,应补贴村邮站或其他接收邮件的场所。而我市已将邮件快件转交列入行政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的拓展项目中,村邮站大部分融入便民服务中心,实现了《条例》的本意。但是,便民服务中心承担了村邮站的任务,应否作为补助对象出现分歧。

王元楷指出,我市共有8318个行政村,但现已建成的村邮站(包括承担邮件服务的便民服务中心)只占58.5%,还有3000多个村没有。而且,对村邮站运营实施财政补贴的区县只占34.2%,还有25个区县村邮站没有补贴。

快递业务员递送快件应获得收件人签收,收件人无法签收的,可委托收发(传达)室、物业服务单位等代收人签收。然而,快件智能箱等新的末端投递终端的出现,使收件人或代收人签收快件的规定无法落实。这就与《条例》的规定不相符合,怎么办?

对此,王元楷建议,市人大常委会适时对《条例》实施开展专项检查,区县人大常委会也应督促同级政府落实村邮站建设,完善行政村便民服务中心服务功能,解决“最后一公里”投递难题。

由于出现了新情况,也应适时修改完善《条例》。如《条例》规定,城镇居民楼应设置符合国家标准的信报箱,但通信方式、消费方式的改变,信报箱将逐步被智能柜取代而退出历史舞台,邮件快件的签收方式也随之改变。行政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承担邮件快件转交任务后,村邮站方式将多元化,财政补贴对象也将发生变化。

对于邮政、快递车辆及投递人员进入小区为居民服务难及遭遇收费问题,王元楷建议,应适时修改《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及配套文件,将邮件快件转交纳入小区物业的服务内容。

重庆法制报 重庆长安网 记者 唐孝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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