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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公交站台停车被拍最高处罚1000元 交警辟谣

吉林公交站台停车被拍最高处罚1000元 交警辟谣

工农广场北的人民大街东侧,私家车停在公交车道上 新文化报 孙立国 摄

最近几天,微信朋友圈里又发布了一条“新交规”——吉林省从今天起所有的公交站台前后几十米禁止社会车辆停靠,包括上下客即走,一旦被拍最高处罚1000元,大家注意了哦!公交车上的“移动公交电子警察”会抓拍处罚!

车主:担心被摄录了 认为处罚过高

这条“新交规”让我省不少驾驶员信以为真,很多人在微信朋友圈及QQ群等网络渠道不停转发,一些近几天有过此类违法行为的驾驶员很担忧已经被摄录处罚了。

“我今天还在人民大街的公交站点前面几米处停车来的,会不会被公交车上的那个电子警察给拍到了?过几天我得上网查查,看有没有这个摄录处罚情况。而且最高得罚款1000元,那也太高了,以后可不能再停到站点附近了。”长春市的私家车主王先生说。

“新规”:摄录违法后传到交警部门处罚

新文化记者查询发现,《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三条第三款规定:“公共汽车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者消防队(站)门前以及距离上述地点30米以内的路段,除使用上述设施的以外,不得停车。”

在公共汽车站及周边30米以内的路段不得停车,这条法规早已存在多年,并不新鲜。引起大家担忧的,主要是“移动公交电子警察”抓拍和高达千元的罚金。

这条“新交规”里称,“移动公交电子警察”是安装在公交车前挡风玻璃的自动监控一体机,基于视频监控,利用车型、黄线识别、GPS定位等算法,通过3G无线图传进行实时交通违法抓拍,一般连续抓拍3张,合成后加密无线发送到交警部门后台系统,经人工核实后,录入交警违法处罚系统。

交警:我省没全面使用拍摄设备 最高处罚200元

那么,我省到底有没有全面使用这种拍摄设备,最高罚金是否真的高达千元呢?

新文化记者从我省交警部门获悉,这条“新交规”来源不明,并不是我省政府部门及交警部门发布的官方信息,而且我省也未实施该条规定。

我省各地交警部门对于在公共汽车站前以及距离30米以内路段停车的违法行为一般是这样处理的——如果驾驶人在场,交警为了减少其占道对交通的影响,会予以口头警告,令驾驶人立即驶离,如果驾驶人不肯快速驶离,交警可以采取处罚措施;如果违法车辆停靠后车内无人,其占道对公交车进出站台的影响较大,交警就会开具违法停车处罚告知书,实施处罚。

如果进行处罚,罚金为200元,驾驶证不记分,违法驾驶员需要到交警队开具罚单后去缴纳罚款。这种处罚标准,和在其他情况下违法停车的处罚标准是一致的。我省并没有提高罚款额度,最高罚款一千元系谣传。

另外,我省也没有全面使用“移动公交电子警察”这种拍摄设备。只有长春市交警部门在人民大街和工农大路上行驶的部分公交车上安装了摄像头,公交车司机可以拍摄前方违法占据公交专用车道的车辆(在专用车道的站台范围内停靠也属于此范围),传送至交警部门处罚平台。

核实:深圳发布的“新规”传遍全国

新文化记者核实发现,这条“新交规”也出现在了很多省市的朋友圈里,但实际上,它是深圳市近期推出的地方性交通管理规定。

深圳安装了“移动公交电子警察”对公交站台违停行为进行监管,违法占用公交专用道行驶的处300元罚款,在公交车站及距离30米内路段违法停车的,处1000元罚款。近日该信息通过微信、QQ等渠道被人们疯传,在哪个省市传播时,都被人篡改成当地的名头,内容不变。这样的“本地化”操作更加助长了该信息的传播率。

我省交警部门表示,近年来网络渠道频繁出现各类关于交通管理法规的不实传闻,让很多人信以为真并以讹传讹,请群众以交警部门官方渠道和正规媒体发布的消息为准,不要轻信在微信和QQ等渠道传播的不实消息。

新文化报 (刘长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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