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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买房子被告知不交两年取暖费不能配户 供暖单位:没这事儿

抚顺传媒网讯(记者 温铁秋)新买的房子下来了,本来是件高兴的事儿,可有市民却遇到了难题。近日,有市民向记者反映新买的房子在配户的时候被告知,必须交两年的取暖费才给钥匙,市民对这种做法的合理性提出质疑。

新买的房子被物业告知必须交两年取暖费才能配户

到底咋回事儿?原来市民荣先生在今年8月份购买了新抚区南阳地区新建的名为学府一品的小区,荣先生表示在购买的时候售楼处销售人员承诺他房子下来只需缴纳当年的取暖费和物业费便可配户。在10月份,荣先生被售楼处工作人员告知可以配户,但所有程序已经移交给了物业。当荣先生前去办理配户手续的时却被物业告知,必须缴纳一年物业费和两年取暖费才可以配户。荣先生认为,自己还没有收到房屋钥匙就要交两年的取暖费很不合理,今年还没开始供暖就被要求收取第二年取暖费的做法荣先生无法理解。荣先生告诉记者,他咨询了供热公司,供热公司给出的答复是只收取当年取暖费。荣先生告诉记者,因为与物业公司产生了分歧,荣先生没有缴纳两年取暖费,所以迟迟没有拿到房屋钥匙。

随后,记者联系上了当时卖荣先生房屋的销售人员,该销售人员表示他没有给荣先生任何承诺,只是按照往年的经验是只需要缴纳当年物业费和取暖费便可配户,至于现在有什么变动他也不清楚,建议记者咨询物业公司。

物业公司:供暖公司有要求

随后,记者致电学府一品物业,被接电话的工作人员告知他无法解答记者问题,需要告诉物业经理由他解答。在接下来的几天记者多次尝试联系物业经理未果,直到记者告知物业工作人员再无法与物业经理取得联系,记者只能如市民所说报道后终于联系上了该物业公司张经理。张经理告诉记者,他是根据辽宁省城市供热条例第二十三条“新建建筑供热设施保修期为两个供热期。在保修期内,不得暂停供热。未办理入住手续的房屋,由建设单位承担热费;己办理入住手续的房屋,由房屋购买人承担热费。”来收取取暖费的。当记者提出供热条例里只说两年内不能暂停供热,没说必须缴纳两年取暖费才能配户的疑问时,张经理又表示是供热公司对他们有这个要求。随后,张经理又表示,要求缴纳两年取暖费和房屋配户给钥匙没有必然联系,若供暖公司没有要求,他们也不可能收取住户两年取暖费。

供暖公司:没接收学府一品的供暖工作

随后几天记者一直在联系学府一品的供暖公司——抚矿暖气厂,被记者致电部门告知不清楚记者问题,需要联系抚矿暖气厂办公室。当记者联系上抚矿暖气厂办公室时,接电话的工作人员表示,目前他们没有接收学府一品的供暖工作,所以学府一品供暖不归他们负责,交暖气费也不会交给他们。该工作人员表示,新建住房两年后他们才会接收。

记者说两句

这个采访真是一波三折,在这个采访里找个人变成了一件困难的事儿。无论是人为有意推脱,还是无意巧合也罢。既然市民提出异议,相关部门就该积极解答啊。不能一副交钱办事儿,不交钱不管的态度啊。虽然双方各执一词,但明眼人总能从中找出问题所在。供热条例只规定两年内不能暂停供热,哪个条例也没要求必须缴纳两年取暖费啊!再说缴纳取暖费咋能跟配户给钥匙扯上联系。

采访中,物业经理曾表示,大部分居民都交了两年取暖费,不交的只是个别人的个别问题。记者想说,你不能因为大部分人不懂好说话,就将合理提出质疑的居民归为个别“不懂事儿”的人啊。记者始终相信,积极解决和应对才是解决问题的硬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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