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稷山县依法治县 群众学法用法成氛围

今年以来,稷山县委政法委以维护社会稳定、服务“三个一百”为目标,以化解社会矛盾为主线,以平安建设为基本着力点,以法治宣传、法律普及为抓手,结合实际、积极探索、大胆创新、几经实践,在推进法治进程中闯出了新路子,为建设平安稷山、法治稷山抒写了新的篇章。

多元调解促和谐

7月21日,100余名信合小区居民聚集在一起,要求领导解决开发商锅炉占地和锅炉处置款分配、房产证办理等问题。县信访联席领导组和大调解中心迅速召集住建局、国土局、信访局、东城居委会、开发商及业主代表到大调解中心,研究探讨解决办法,积极协调,在短时间内找准了双方矛盾焦点,促使业主委员会和开发商达成共识,一场突发矛盾迅速得以解决。

这样的例子还有很多,该县以县、乡、村、居民组综治矛调四级网络为依托,以信息技术为支撑,以高效化解社会矛盾为目标,积极创新调解组织形式,基本形成了多元化、宽领域、全覆盖的“大调解”体系格局,使很多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

目前,该县共有人民调解组织218个、行政调解组织20个、司法调解组织2个、个人调解室5个、社会调解组织1个,调解员2581名。据统计,今年县里共接待群众咨询780余人次,受理纠纷324件,调解成功226件,调解成功率为81.5%,涉案金额达264余万元。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共受理纠纷92起,成功调处77起。

一村一警保平安

6月15日,化峪镇胡家庄村一枣农与邻居为枣树的地埝位置及红枣收获问题发生争执,驻村民警宁建光在田间地头同村干部“现场办公”,反复研究,制定了胡家庄村《村规民约》。其中规定了高低地埝上的枣树归位置低的农户所有,避免了位置低的农户私挖地埝导致高位置的农户土地流失、也解决了收获时红枣落地的归属问题,同时还约定新栽枣树距离地埝必须预留2.5米的距离,以此解决枣树成熟后枝叶外延、影响光照的问题等。自《村规民约》制定实施后,地埝纠纷、土地纠纷大幅减少。

针对“一村一警”联系走访活动,该县委政法委专门制定了实施方案、考核细则,统一发放警务工作日志、民情日记。据统计,县200 个行政村驻村民警覆盖率达100%,民警走访群众3.5万余户,为群众办实事200余件,排查并整治安全隐患6 处;全县可防性案件同比下降41.6个百分点,八类刑事案件同比均有较大幅度下降,实现了“发案少、秩序好、社会稳定、群众满意”的目标。

法律服务进万家

8月21日,政法委、综治办组织全县的行政执法单位到马家巷村,送“法”下乡,工作人员现场解答村民提出的法律疑难问题,为村民发放宣传单等。

今年以来,稷山县启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工程建设,积极组织法治宣传,取得显著成效。目前,已在翟东村、加庄村等10个法治示范村制作法治文化墙;组织有关单位深入农村开展普法讲座22场次和法律服务活动40次,制作普法栏目剧《说事评理》19 期,充分利用宣传日、宣传月等活动向群众发放法治宣传资料,共进行法律援助104起,代写诉讼书1025起。

目前,该县正以实际行动,加快依法治县的进程,营造了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和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老百姓遇事找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正逐渐形成,“法治阳光”照亮稷山县的每个角落。

本报记者 古红军 通讯员 刘兆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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