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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峪关:有医保医药费却无法报销,可能每个人都会碰到哦

嘉峪关新闻网讯(记者 武晓霞)“我家孩子参加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因去年错过了交费时间,结果孩子住院治疗费无法报销。日前我给孩子办理医保时被告知必须补交漏交的医保费。”市民王师傅想不通这个事儿,既然产生的医药费无法报销为何还要补交医保费?

王先生给孩子办理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一直在社区交医保费,每年按照学生交费标准交纳40元,且已经连续交费好几年。去年,王先生因一时疏忽错过了交费时间,等后来到社区询问时,工作人员称已经超过了日期,只能等下年度集中交费期交费。结果,今年孩子生病住院治疗,巨额的医药费却无法报销。日前,他到社区交纳2016年度的医保费时,被告知必须补交漏交的医保费。

记者随后采访了市人社局医保中心相关负责人。负责人介绍,《嘉峪关市城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规定“中断交费的参保人员,二次参保时应一次性足额交清中断期间欠交的个人交费部分,并在交费满三个月后方能享受医疗待遇。中断期和等待期发生的住院费用由个人承担,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不予报销。”此外,由省上印发的《关于认真做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中也规定“交费中断的参保人员,二次参保要一次性足额交清中断期间个人交费部分,并在交费满三个月后方能享受医疗待遇。”续保时必须要补交漏交的医保费,这是硬性规定,主要是为了杜绝漏保、断保的情况发生。负责人说,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是于每年8月1日至10月31日这段时间交纳的,预交的是下一年度的医保费,交一年保一年。比如市民在今年8月1日至10月31日交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保障期限是从201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全年。该负责人称,很多参加城镇居民医保的参保人,总是在生病住院需要报销时才发现自己的医保欠费。结果,因错过时间无法参保,着急上火也无济于事。他提醒参保人员千万不要等到生病了才想起去交医保费。

据该负责人介绍,我市城镇居民医保的参保人数已达8.2万余人,2016年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交费于10月31日截止,医保部门提醒还没有及时参保交费的居民请按规定时间尽快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嘉峪关:有医保医药费却无法报销,可能每个人都会碰到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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