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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马儿停车收40元?城管局喊退费!

11月4日,仁寿人邓英(化名)将电瓶车停放在仁寿县城区一市场外买菜,20多分钟后,邓英发现,自己的车因乱停乱放被仁寿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以下简称仁寿城管局)扣走。在向城管交了50元罚款后,邓英前往停车场取车,却被停车场看护人告知还需交40元停车费。(成都商报客户端11月6日曾报道)

11月9日,眉山市仁寿县城管局长何建军向成都商报客户端记者通报调查情况,电瓶摩托车原本不应停放此处,违规收费者将被辞退,违规收的106辆车停车费将全部退还,此外,从11月6日开始,城管已在开具放车通知单时特别注明免收停车费,让当事人清楚知道是不收停车费的。

截止11月9日17时许,尚无一人前往城管局退还停车费,包括之前被收取20元停车费的邓英(化名)也明确表示,自己不会前去退款。

电瓶车原不应停此处 炊事员擅自收取停车费

11月9日,成都商报客户端记者得到的仁寿县城管局的材料显示,城管执法局得知情况后,立即派人调查核实,经了解,从2015年9月1日起,仁寿城管局开始租用三兴公司闲置厂房作临时停车场供城管局停放停运的人力客运三轮车和被查扣的非法运营电动三轮车,由三兴公司负责落实专人守护车辆。

三兴公司安排其炊事员尹学勤(66岁)负责守护车辆安全,兼职不兼薪,日常管理中,三兴公司对城管局停放的停运人力客运三轮车没收取一分钱,实行免费停放。尹学勤认为三兴公司只给了其炊事员的工资但没领取车辆守护报酬便擅自对查扣的电动三轮车收取每车40元的守护费(按停车一个月计算平均每车每天收1.3元)

仁寿县城管局称,该局对暂扣的乱停乱放车辆一直都是扣到宏到雅苑车库内免费停放,从没收取过任何费用。因十月下旬刚调整的中队长上任,不知道乱停乱放的摩托车是停在宏达雅苑的便将乱停乱放的电瓶摩托车扣到专门停放非法运营的三兴停车场,三兴停车场守护人员尹学勤也从未遇到过扣进停车场停放后当天(或几天)就放车的,擅自收取才停放两个小时的电动摩托车20元的停车费。

经查实,从9月1日三兴停车场开始停车到11月5日65天时间三兴停车场共收取了106辆车停车费,共计4220元,(其中有105辆非法运营的电三轮车每车收取40元一辆电动摩托车收取20元)。

违规收费者被辞退 被收停车费者均可退款

仁寿县城管局认为,在租用三兴公司厂房作为停车场时,明确规定了租金包括车辆守护费,停车场不得收取任何费用。因此三兴停车场违规收取停车费违反了当时的约定,已责令立即停止违规收取停车费行为。

仁寿县城管局责令三兴公司已于11月6日上午9:00时将违规收取的4220元停车费如数交到城管执法局,城管执法局建立专门退款登记薄,联系在三兴停车场交过停车费的来核实并退还三兴公司违规收取的停车费,对无法退还的停车费在12月底前交纪委廉政专户。

何建军介绍,从11月6日,城管局在开具放车通知单时特别注明免收停车费,让当事人清楚知道是不收停车费的,城管执法局采取不定期抽查,监督落实。

对于收取停车费的尹学勤,仁寿县城管局称,责成三兴公司已于11月9日对违规收取停车费的尹学勤予以辞退。

截止11月9日17时许,何建军表示,尚无任何一个人前往城管局退还停车费。而之前被收取20元停车费的邓英(化名)则直接表示,将不会前往城管局办理20元的退款。“事情过去了就过去了,我当初的目的也是为了让他们改正。”

成都商报客户端记者蒋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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