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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帮夫强奸13岁幼女 亲眼看着丈夫对幼女实施强奸

江苏一女子因为不是处女遭到丈夫嫌弃20多年,为了弥补丈夫,这名女子竟然把同村13岁的女孩带到丈夫面前并且帮助丈夫强奸了这名女孩。这名13岁幼女在遭到女子丈夫6次强奸后,最终怀孕,事情也就此败露。

时某今年43岁,20年前与妻子叶某结婚时因叶某不是处女,后两人经常为此吵架。2014年夏天,时某再次因叶某结婚时不是处女而发生争执。

后叶某心生恶念,便对时某说:“你想要处女我就去给你弄个玩玩!”时某欣然同意。后两人经商量,将目光锁定为本村的小雨(化名,13岁)。叶某还认为,小雨尚未发育,可以排除事后怀孕风险,别人发现不了。

同年7月的一天中午,叶某明知小雨系幼女,仍将其骗至家中卧室,并让其脱掉裤子。在叶某的注视下,时某对小雨实施了强奸。之后,时某又单独在其家中与小雨发生性关系五次,致使小雨怀孕。

2015年春节,小雨的姑姑发现其肚子变鼓,将其带到医院一检查,才发现其已经怀孕八个月。至此,时某夫妻俩的恶行再也瞒不住了。经司法鉴定,小雨无性防卫能力。

记者从江苏省宿迁市沭阳县人民检察院获悉,该县法院以强奸罪分别判处时某有期徒刑十一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叶某有期徒刑四年三个月。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时某多次奸淫幼女,致使被害人怀孕,侵犯了被害人的性自由权利,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且属情节恶劣;被告人叶某明知时某奸淫幼女,仍为其提供帮助,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鉴于时某、叶某案发后均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予以从轻处罚。据此,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幼女遭强奸的案例并不少见,道真自治县一男子用泡泡糖和水果引诱幼女到寝室进行强奸。

6月9日中午12时许,一名男子来到道真自治县公安局上坝派出所报案,称自己7岁的女儿小静(化名)被开羊肉粉馆的杨某强奸了,要求派出所调查处理。民警通过询问小静,发现还有两名幼女小芬和琴琴(均是化名)也遭到了杨某的性侵犯。道真自治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前往上坝指导案件侦破工作,并很快将杨某抓获。

今年26岁的杨某本来有个女朋友,但长期在外打工很少回来。杨某经营的羊肉粉馆在乡下平时生意清淡,一有空他就喜欢窝在自己的寝室看淫秽录像。时间长了,杨某把目标瞄向了经常到自己店里玩耍的3个邻家小女孩身上。今年2月份的一天,杨某用泡泡糖和水果把年仅9岁的琴琴(化名)哄骗到寝室,强奸了琴琴。随后的时间里,杨某又用同样的方法将小芬(化名)、小静(化名)哄骗到寝室强奸,这两名幼女都才7岁。直到小静的妈妈从外地回来探望小静时,才发现了杨某的恶行,并报了警。警方查明杨某在4个月的时间里对3名幼女实施了9次性侵犯。

办案民警介绍,3名幼女都是留守儿童,其中琴琴今年9岁了,她曾含蓄的给一起生活的奶奶讲隔壁的杨叔叔是坏人,但却被老人疏忽了。

目前,杨某已被刑事拘留。

怎样教孩子防范坏人?

一、学会识别诱惑

一般情况下,现在那种凶恶的坏人很少了,更多的都是通过利诱和行骗。例如不良分子总是通过问路或请求协助寻找丢失的宠物之类的事来降低孩子的警惕——这是犯罪分子诱拐儿童的两种普遍策略。

如:有的罪犯装作认识你,有的罪犯自称是消防人员,编造你家房子着火的紧急情况等等。家长应告诉孩子:任何人甚至是警察和消防员,在未得到孩子监护人允许的情况下,都不能将他带走。

二、要学会大声呼叫

当然除了以上状况以外,不排除有强制掠夺孩子的行为,这种情况下我们不应该教一个小孩子如何用拳脚打败侵犯者小孩子身单力薄是打不败侵犯者的,但是孩子却能做许多吸引周围人注意力的事情。会制造麻烦的孩子是危险分子最讨厌的了。

比如大声呼喊:“救命!他不是我的爸爸!”骑自行车的孩子可以利用自行车为掩护物,让罪犯难以将你劫持走,同时大声呼救。这样会引起围观者的注意和警惕,争取得到救助的可能。

三、不要只关注陌生人

家长总是教育孩子说,要防范陌生人,但是什么是陌生人?孩子并不一定真正懂得,孩子总是认为那种长的凶神恶煞的才叫做陌生人。其实,那些想侵犯孩子的人一般都会装出一副和蔼可亲的面孔。要不说人之初性本善呢。孩子总是把面容和蔼的人当做好人的。

四、在游戏中演练增强自护本领

仅跟孩子讲述一些自护自救的方法是远远不够的,说了当时可能记住了过后一会儿就忘记。惟一能使孩子掌握的途径是通过角色游戏和演练,并且经过多次演练逐渐掌握要领。在家庭游戏中,父母可设计多种可能发生的情景,向孩子提出问题,测试他们的反应能力。同时还要演练父母和孩子之间如何保持通讯联络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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