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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司法所撤销缓刑社区服刑人员终落网

黄山新闻网11月19日讯(吴亚婷)日前,歙县桂林司法所辖区内首个被提议撤销缓刑的社区服刑人员曹某被浙江省瑞安市公安部门抓获,并由歙县公安局押送至歙县看守所关押。

曹某,男,1978年5月4日出生,汉族,户籍地、居住地均为歙县桂林镇竦坑村新管村下新组。因据不支付劳动报酬罪,2014年5月22日歙县人民法院以(2014)歙刑初字第00042号刑事判决书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 ,缓刑一年,并处罚金30000元 。依法在歙县司法局桂林司法所实行社区矫正在缓刑期间,依法实行社区矫正。曹某在缓刑期间因不及时汇报思想情况、长期脱离矫正机构监管,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五条以及《社区矫正实施办法》之相关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七条、《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第二十五条之规定,系桂林司法所于2015年4月初向歙县司法局提出撤销缓刑建议,由歙县司法局审核后于4月8日向歙县人民法院提出撤销该名社区服刑人员的缓刑决定,桂林司法所司法助理员积极配合参与到法院关于曹某的询问调查工作中。

因曹某四处藏身,行踪难定收监工作一度停滞。后经歙县司法局申请,9月22日歙县人民法院出具(2015)歙刑执字第00002号逮捕决定书送达歙县公安局,实施上网通缉对其进行追捕,时至11月中旬曹某终于被警方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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