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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就业扶持民生工程再加“薪”

日前,记者从相关部门获悉,自11月1日起,我市依照新的最低工资标准,业已调整就业扶持民生工程补贴标准,调整后的工资平均增长34%。

据了解,补贴标准调整后,我市基层特岗人员工资将从1860元/月上调至2500元/月;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县区最低从860元可调整到最低1150元;市区最低从930元可调整到最低1250元,同时财政给予公益性岗位人员个人的补贴也同步增加。

就业扶持民生工程是我市2015年度33项民生工程之一。此次高校毕业生基层特定就业岗位人员工资和公益性岗位人员补贴标准的提高对于我市促进就业、兜底帮扶、保障生活的作用将会更加凸显。

为保障享受就业扶持民生工程补贴待遇人员及时享受新的待遇标准,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下发后,我市人社部门日前下发了《关于调整就业扶持民生工程补贴标准的通知》,要求各县区及时调整基层特岗人员工资和公益性岗位人员个人岗位补贴标准;对公益性岗位开发单位支付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进行核查,确保公益性岗位开发单位向公益性岗位人员支付的薪酬待遇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作标准;及时告知享受补贴人员和人员所在用人单位调整的补贴标准,并指导用人单位做好调整标准后的补贴申报工作。

(记者 余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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