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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川区人大审议预防职务犯罪工作

近日,平川区人大常委会召开第29次会议,专题审议平川区检察院2012年以来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情况的报告。

会上,平川区检察院副检察长张爱国从惩治腐败犯罪,促进惩防体系建设、完善工作机制,构建社会化预防体系、创新载体,扩大预防工作社会影响力、加强协作配合,形成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合力等方面作了专题汇报。

听取汇报后,常委会对平川区检察院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所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认为平川区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坚持抓班子带队伍、抓办案强监督、抓形象树公信,有力的推动了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开展。同时,会议对做好今后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一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甘肃省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条例》,树立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理念,增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二要进一步强化检察职能,不断加大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力度。强化检察职能,不断拓展预防渠道和预防领域。三要进一步加强协调配合,积极推进社会化预防体系建设。四要进一步加强调查研究,探索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新途径和新方法。五要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着力提高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水平,推进预防工作专业化建设。

会后,平川区院组织召开全院干部职工大会,认真学习区人大常委会会议精神,并就贯彻落实会议对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提出的要求进行了安排部署。院党组要求全院干警,不断加强和改进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牢牢把握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基本要求,不断提高法律监督能力和预防工作效果,为全区经济全面发展开创良好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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