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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垦区法院化解16起群体性劳动争议案

今日十二师乌鲁木齐讯(通讯员梁钦仪 赖振宏)近日,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乌鲁木齐垦区法院主持调解下,农民工李某与被告新疆某矿业有限公司之间的劳动争议纠纷案达成调解协议。原告李某领到社会保险金等费用13000元。至此,乌鲁木齐垦区法院近期所受理的16起农民工群体性劳动争议纠纷案100%调解结案。

李某等16人原系某矿业有限公司职工。因该矿业有限公司对所属部分煤矿改制,经协商与李某等解除了劳动合同,并发放了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李某等16人以矿业有限公司未按规定为其办理社会保险,未支付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为由,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提出仲裁申请,并对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做出的裁决不服,遂结伴来到法院诉讼。

乌鲁木齐垦区法院党组针对16起案件原告均为农民工,涉诉标的达70万元,且原告方情绪激动,扬言如得不到法院支持将要进行上访等情况,专门选派3名资深法官承办这批案件。

在办案过程中,法官们决心既要做到明断是非,又要实现案结事了,通过调解工作彻底化解双方矛盾纠纷。于是,法官们找准案件的症结点和突破口,十多次辗转于原、被告之间,多次组织双方和谈。最终使16起劳动争议纠纷案画上了圆满的句号,16名农民工得到社保金等补偿共计7万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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