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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晋一男子以高息为诱饵持假房产证骗熟人90万元

河北新闻网讯(通讯员郑相来)近日,宁晋县公安局案审中队破获一起涉案金额90万元的诈骗案,犯罪嫌疑人王某某(男,45岁,宁晋县凤凰镇人)被依法刑事拘留。

8月22日,犯罪嫌疑人王某某伙同岳某某等3人,以岳某某坐落在石家庄新华区某小区一套价值150万元的虚假房产为抵押,向熟人黄某借现金90万元,许以2.5%的高月息,每月付息一次,并答应8月30日前偿还本金30万及利息。黄某考虑现在银行存款利息低,又是熟人又有房产抵押,便从银行支取现金90万元借给了王某某。到第一次还款日期后,黄某多次向王某某催要欠款,王一直推脱不还,后来连电话也打不通了。黄某拿着抵押的房产证到石家庄新华区某小区核实情况,该房产户主表示从来就不认识岳某某,其所拿房产证是假的。慌了神的黄某迅速向宁晋警方报案,办案民警几经周折,于近近日将犯罪嫌疑人王某某抓获归案。

经讯问,犯罪嫌疑人王某某对伙同他人持假房产证,以高额利息为诱饵合伙诈骗黄某现金90万元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经邢台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鉴定,岳某某提供的房产证是假证。90万元赃款被王某某和岳某某两人平分,大部分已被挥霍。犯罪嫌疑人岳某某正在抓捕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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