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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五千 领刑半年

六安网讯(张正武 周明俊 记者 徐有亭)丁某与屠某离婚后,得知屠某与他人在一起生活,心生不悦,随之用之前偷偷留下的屠某家的钥匙盗窃现金5000元。

9月6日,被告人丁某得知其前妻屠某有了新的男朋友之后非常生气,便带着以前偷偷藏匿的屠某家的钥匙来到屠家中,打开房门后,被告人丁某在屠某家中的床上躺了一会,看到床头柜的抽屉没有合严,便打开查看,发现抽屉内一个纸盒里面装了一些钱。被告人丁某将纸盒里5000元现金装进自己的口袋乘坐出租车回到家中,途中将屠某家的房门钥匙丢弃在路边。被告人丁某回到家后,将盗窃所得的部分现金用于吃饭、买彩票,剩余的3500元存入建设银行卡中。后屠某报案,公安机关破获此案。

以案释法:被告人丁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偷偷藏匿的被害人屠某家的钥匙打开房门,盗取被害人现金5000元,数额较大,构成盗窃罪。被告人丁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坦白,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在庭审中自愿认罪,确有悔罪表现,案发后经公安机关发还给被害人5000元,并取得了谅解。最终,法院判决被告人丁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6000元。(大别山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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