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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江市市中区检察院检察长出庭支持职务犯罪案件公诉效果良好

在“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到来之际,内江市市中区检察院裴运华检察长对该院提起公诉的资中县水务局原局长陈某某涉嫌受贿罪一案出庭支持公诉,并当庭以案释法开展警示教育,该区纪委、区委政法委、各乡镇(街)党政一把手、区检察院和区法院相关人员、新闻媒体记者以及社会各界群众等160余人旁听了庭审,该区法院新浪官方微博向全国全程同步直播,取得良好效果。

为切实开展好“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深入推进依法治区工作,内江市中区检法两院积极磋商,选取案发时担任资中县水务局长陈某某在担任畜牧局局长、水务局局长期间受贿52.8万元一案,在该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并通过该区法院新浪官方微博全程同步直播。为取得良好的警示教育效果,进一步提高检察干警公诉能力, 该案移送审查起诉后,裴运华检察长就案件办理工作提出具体要求,指派业务能力强青年公诉干警作为案件承办人,多次听取案件情况汇报,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对案件进行全面审查,指导案件承办人制作庭审讯问笔录、举证质证提纲、公诉意见、答辩预案等,并同实践经验丰富的公诉科科长、案件承办人组成公诉团,亲自出庭支持公诉工作。

庭审中,裴运华检察长带领公诉团沉着应变,有力指控犯罪,并发表公诉意见对被告人及旁听群众进行警示教育。法庭调查阶段,公诉人针对起诉书指控的被告人陈某某接受16人22次受贿犯罪事实,分笔、分组进行了讯问、举证,并对被告人、辩护人提出的质证意见进行逐一答辩,充分证明了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法庭辩论阶段,公诉人在公诉意见中对被告人的行为构成受贿罪进行了充分阐述,分析了其社会危害性、剖析了其走上犯罪道路的原因,揭示了案件给人的教训;针对被告人及辩护人提出的辩护意见和案件争议焦点,公诉人逐一进行了答辩;最后陈述阶段,被告人陈某某在事实和证据面前当庭表示知罪、认罪、悔罪,希望大家吸取教训,引以为戒,时刻守住党纪国法底线。通过庭前的充分准备和激烈庭审活动,该院出庭指控犯罪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庭审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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