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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垦改革:从土地市场化开始

农垦改革:从土地市场化开始

继农地流转改革之后,农业战线的“国家队”农垦经济成了市场化改革的下一目标。

12月7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农垦改革发展的意见》,明确对农垦区进行市场化改革。其中最引人瞩目的是对农垦土地资源的激活政策。

《意见》明确,将推进农垦土地资源资产化和资本化,创新农垦土地资产配置方式。具体包括:

(1)对农垦企业改革改制中涉及的国有划拨建设用地和农用地,可按需要采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入股)和保留划拨用地等方式处置。

(2)省级以上政府批准实行国有资产授权经营的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等农垦企业,其使用的原生产经营性国有划拨建设用地和农用地,经批准可以采取作价出资(入股)、授权经营方式处置。

(3)有序开展农垦国有农用地使用权抵押、担保试点。农垦现有划拨建设用地,经批准办理有偿使用手续后,可以转让、出租、抵押或改变用途,需办理出让手续的,可以采取协议方式等等。

农垦改革是盘活国有资产的又一重大举措。农垦区以国有农场为主,许多位于边疆地区。起初为军队屯田戍边,之后在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支援国家建设、维护边疆稳定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农业部党组成员杨绍品表示,目前,全国农垦占国土面积37.1万平方公里(合5.57亿亩),其中有9316万亩耕地,2.3亿亩草地,5955万亩林地。

应该说土地是农垦经济最重要的资源,不过由于这些土地、草地、林地、耕地很多都没有纳入账内核算,而无法得到有效管理。有媒体报导称,眼下农垦国有土地使用权确权率仅仅达到66.4%,发证率仅达到49.5%。

如今,土地资源稀缺,而随着国内工业化、城镇化进程的推进,农垦国有土地流失和被占用情况十分严重。对这部分土地资源推行资本化、市场化流转,既能释放一笔巨大的经济资源,又能能保护国有资源。

放活农垦土地,明确所有权属是关键。此次《意见》就提出,将强化农垦土地权益保护,严肃查处擅自改变农垦土地用途和非法侵占农垦土地行为,用三年左右的时间,基本完成农垦国有土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任务。

需要说明的是,农垦土地虽可流转,但是用途仍然受到严格限制。《意见》表明,加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年度计划管理,严格执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对农垦土地严格实行分类管理,禁止擅自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切实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制度,加快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强化农垦土地权益保护,严肃查处擅自改变农垦土地用途和非法侵占农垦土地行为。

放活农垦土地流转的最终目的,其实是为了实现农业的现代化、规模化生产经营。《意见》提出,坚持和完善以职工家庭经营为基础、大农场统筹小农场的农业双层经营体制,积极推进多种形式的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积极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股份制、公司制等农业经营形式,既要防止土地碎片化,又要防止土地过度集中。

此外,在垦区的集团化改革中,将在确保国有资本控股前提下,积极引进战略投资者,依法推进集团公司股权多元化改革试点。

农垦经济兼具农业和国企两大特征。经过60多年的开发建设,农垦已经形成了庞大的国有资产。杨绍品介绍,除土地等资源型的资产,农垦企业资产超过1万亿元。不过,因体制僵化,农垦企业面临严重亏损。2014年媒体曾报道农垦系统内国有企业亏损率达21.22%,远高于非国有企业的8.20%。销售毛利率、期间费用率、销售利润率各项数据也反映出其运行效率低下。

总体来看,实行农垦改革,放活农垦土地流转是好事。改革为许多管理不善的资源引入市场化经营机制。对国家来说,能够增强国有资产活力;而对社会资本来说,则是增加了一个新的投资渠道。并且,与普通农村土地相比较,农垦区地块权属集中、面积较大,更方便进行规模化种植经营,也更具发展现代农业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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