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小额贷款现状简析:融资难严重制约其放贷能力
小额贷款以“小额、便捷、灵活、优惠”的特点形成了与银行错位发展的局势,成为解决我国小微企业、“三农”、个体工商户融资难的新生力量,在支持地方经济发展中发挥了积极作用。纵观山东小额贷运行5年多的情况,融资难严重制约了小额贷公司的放贷能力。
山东省2009-2015年10月小额贷试点基本情况表
时间 | 家数(家) | 注册资本(亿) | 累计发放贷款(亿) |
2009年 | 49 | 39.75 | 106.40 |
2010年 | 150 | 141.95 | 238.94 |
2011年 | 259 | 267.58 | 609.57 |
2012年 | 296 | 325.23 | 1002.00 |
2013年 | 344 | 400.63 | 1082.00 |
2014年 | 398 | 496.73 | 1183.15 |
2015年10月 | 420 | 536.64 | 779.04 |
2008年5月8日,银监会、央行联合发布《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银监发〔2008〕23号),首次提出试点设立小额贷款公司提高资金支农、支小力度,实现金融有效配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于2008年9月5日发布《关于开展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的意见》(鲁政办发〔2008〕46号),明确小额贷款公司的70%资金应发放给贷款余额不超过50万元的小额借款人。满足条件的市级政府可在本市范围内选择1个县(市、区)开展小额贷款公司试点。每个试点县(市、区)设1家小额贷款公司,在取得经验的基础上,再逐步扩大试点范围。截止本年度10月末,山东省的小额贷款公司已覆盖全省135个县(市、区),县域覆盖率达98.54%。
可见,山东省小额贷近5年贷款放对象主要是涉农和小微企业,期限主要集中在0-6个月。按照2013年11月6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鼓励和支持小额贷款公司发展有关事宜的通知》规定:“小额贷款公司各类债务融资余额总计不得超过注册资本的2倍。”山东目前536.64亿注册资本,放大2倍,应有1073.28亿外源性融资,加上自身注册资本金,小额贷公司的整体可支配资金量应为1600亿。按照一年周转两次,累计发放贷款数应为3200亿元。但是,2014年398家小额贷款公司累计发放贷款数为1183.15亿元,本年度前10个月贷款发放不足800亿元。究其原因,除受当前经济形势下的惜贷情绪影响外,小额贷公司面临融资难得问题。
小额贷款公司由当地符合条件的骨干企业发起成立,注册资本来源必须用自有合法货币资金一次足额缴纳,不能用银行贷款投资入股,严禁社会集资入股。同时,小额贷款公司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集资和吸收公众存款。连续2个年度分类评级达到Ⅰ级经批准可在引入优先股股东、向法人股东定向借款、在小额贷款公司之间进行资金拆借、与多家银行业金融机构和融资性担保公司开展合作等方面进行融资创新。融资渠道狭窄严重制约了小额贷公司的放贷能力。
为拓宽小额贷款融资方式,在国家供给侧改革及多项政策着眼金融支持小微企业的背景下,山东省鼓励小额贷款公司通过发行私募债券、中小企业集合票据、资产转让、资产证券化等方式,借助资本市场依法合规开展直接融资。同时,我省推行符合条件的小贷公司改制为村镇银行等政策引领小额贷公司解决融资问题,使行业持续健康发展。(齐鲁财富网 小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