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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正县检察院对刑事检察强化办案制度落实

  • 近年来,黑龙江省方正县检察院不断强化从严管理各项制度落实,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和检察业务规范的要求规范办理刑事检察业务工作,认真执行谁主办,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全面落实检察官办案责任制落实,收到良好工作。

  • 他们一是强化办案纪律。严格执行廉洁从检的各项制度禁令,从干警日常行为、工作规范、风险预警等多个层面强化对干警的纪律教育,利用每周例会和各项主题教育活动的良好契机,加强对干警的纪律教育,引导干警对照检查,树立正确的廉政观、权力观、执法观。针对执法规范和办案纪律方面发现的问题,我们每年通报批评都达50人次以上,对干警执法规范上存在的小问题勤打细敲,防止了刑事检察工作中跑偏问题的出现。二是强化执法办案内部监督。

  • 2012年以来共召开检察委员会60余次,研究案件75件,对疑难复杂案件,在落实办案责任制的基础上,积极发挥检委会议案的作用,集体评议,特别是对不批捕、不起诉、罪名变更、证据发生重大变化、裁判畸轻畸重等案件,全部提请检委会讨论。每年都要不定期的开展执法检查和案件评查,对存在问题的案件进行细致剖析,近年来我院共剖析评查刑事检察类案件5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认真整改。三是强化案件统一管理。自2012年起,我院开始对案件进行统一管理,成立案件管理办公室,设置了案件管理大厅,对全部案件进行统一管理,统一受案,自动分案,统一结案,不再多头收案,实现了对案件的整体把控,2013年9月起,实行全口径案件网上办案,网上审批。2014年9月起,对所有判决生效案件的起诉书和重大案件信息网上公开。通过强化案件管理,刑事检察工作的管理水平不断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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