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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华区院“四个着力”为经济大局发展提供司法保障

建华区院“四个着力”

为经济大局发展提供司法保障

建华区检察院始终把优化发展环境作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重要切入点,正确处理执法办案与服务大局的关系,不断转变服务理念,完善服务机制、强化服务措施,提升执法办案水平,为优化发展环境提供良好的司法保障,有力促进了区域经济健康发展。

一、把握“三个关系”,为优化发展环境提供法律服务

一是把握好执法办案与服务大局的关系,为优化发展环境服务。突出查办公共资金使用、工程建设、公共资源配置、公共项目建设等领域和环节发生的职务犯罪案件,为优化发展环境,维护良好的市场经济秩序,保障政府投资安全服务。在工作中讲究执法办案的方式方法,依法妥善处理涉及经济发展中的职务犯罪案件,坚持从有利于优化发展环境,维护发案单位职工利益,有利于稳定社会秩序、促进经济发展出发,规范执法,文明办案。二是把握好法律与政策的界限,规范执法行为。对受理的举报线索,进行认真分析和审查,严格区分工作失误与职务犯罪的界限,注重办案的灵活性和策略性,妥善处理依法办案与企业发展的关系,坚持办理涉企案件的"四个不轻易"原则:即不轻易传唤企业法定代表人,不轻易对企业界的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不轻易查封、扣押企业财产,不轻易冻结企业流动资金和银行帐户,努力实现执法办案的法律效果与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三是发挥检察职能作用,严厉打击侵害经济发展刑事犯罪和职务犯罪。积极督查配合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开展严厉打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专项行动,为优化发展环境清账护航;依法从重从快严厉打击整治制假售价、串通投标、非法经营、金融诈骗、侵犯知识产权等经济犯罪,为投资者创造安定祥和的生产生活环境。2015年批准逮捕经济犯罪案件4件13人,依法提起公诉28件40人。侦查监督部门采取提前介入、引导取证、联办联审、办审有别、突出监督的工作方式,先后批准逮捕了涉案人数12人、涉案金额高达六千余万元的特大破坏经济秩序犯罪团伙。进一步加大查办职务犯罪案件力度,对行政执法人员滥用职权恶意执法、以权谋私、索贿、受贿,故意刁难企业和投资者,以及失职渎职的犯罪案件,一律从严查处。截至目前已查办职务犯罪案件9件11人,其中,贪贿案件7件8 人,渎职案件2件3人。积极开展重点项目、重大工程建设中的职务犯罪预防,帮助发案单位堵漏建制,构建有效的制度屏障,预防和减少建设中贪污、浪费、行贿受贿等违法犯罪的发生,保障区域重点项目、重大工程建设顺利进行。

二、改进工作方式,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司法保障

对涉企刑事犯罪案件及时介入侦查、引导取证,依法快捕快诉犯罪嫌疑人。为企业投诉、申诉案件开辟绿色通道。一是强化服务环境工作措施。 严格依法办案,做到执法想到稳定、办案考虑发展、监督促进和谐,全面履行预防、保护、监督、咨询、服务职责,工作中讲求方式方法,既主动为企业提供服务,又避免影响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二是保护企业合法权益。加强与行政执法部门的沟通协调和检察监督,建立促进行政执法机关依法依规履职的平台,通过走访调查,对区域行政执法单位的执法不当、执法不公等行为进行监督,着力解决因行政执法机关不作为、乱作为阻碍优化发展环境的问题。三是开展事后回访活动。进一步了解检察机关在查办涉企案件中,是否因执法不当影响企业发展,是否有勒拿卡要等违法违纪行为。通过回访加深了与企业联系,及时发现问题,进一步了解企业新需求,听取新的建议,从而改进服务措施,提升服务发展经济的工作质效。

三、延伸检察触角,为促进企业发展提供特色服务

采取多种服务方式,向企业管理者和员工送法、讲法、释法,不断增强企业员工的法律意识。该院在开展优化发展环境的同时,不断延伸服务触角,将服务范围逐步扩大。一是积极发挥检察联络室在服务小微企业上的区位优势和生力军作用。走访商户,开展面对面的法律咨询、排忧解难服务,加强法治引导,深入推进服务。截止11月末,检察联络室主动送法到企业5次,开展法律咨询7次,提高了企业依法维权意识。二是走访企业管理部门、服务部门、执法部门,进一步了解区域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情况。院领导带领相关部门分别走访了区工信局、工商局、发改局、税务局、工商联等区域经济企业管理部门、服务部门、执法部门等,进一步了解区域企业及经济发展情况,为区域经济企业服好务提供法治信息。三是实行特色服务,帮助企业整章建制,堵塞漏洞。为深化服务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保障惠民政策有效落实,该院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积极开辟服务新途径。充分发挥民行部门与非公企业联系最为密切的优势,为企业提供《合同法》讲座及民商法方面的服务,对企业对外签订的各类合同进行核查,指出对企业不利的弊端,让其尽量补充完善合同条款,减少企业风险,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四、狠抓信访稳控,为促进和谐稳定做出积极贡献

一是建立健全调处机制,在“保”稳控上出实招。结合检察工作职能制定出台了《建华区人民检察院维护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十八项承诺措施》,为全力化解社会矛盾建立四项机制。第一建立民意诉求表达通道,信访渠道畅通到位。设立乡村检察联络室,发放征求意见函等,及时有效掌握社情民意。第二建立月排查、周处理、旬通报、季分析制度,矛盾纠纷排查到位,把矛盾排查机制制度化、常态化。第三建立大接访机制,疑难案件解决到位,每周二有检察长或党组成员接待上访。第四建立执法办案预警机制,信访风险防范到位。有效处理各类信访举报21件,成功化解了市保健商店下岗职工集体访案件。二是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在“抓”稳控上使实劲。规范办案机制,从源头上促稳控。以矛盾纠纷调节机制和涉检信访风险评估机制为平台,做到防范在先。整合检察资源,联合调处。针对特定案件坚持与行政执法部门、相关企事业单位协调配合,引导全社会重视化解矛盾纠纷。加强日常接待工作,不断深化案件“首办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反映问题及时调查、一抓到底,当面或者书面回复举报人和控告申诉人,切实把群众反映的问题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三是强化社会服务管理,在“促”稳控上做实事。近年来,相继妥善处理了商业储运公司、保健食品商店等集体访案件。严厉查处了一批借企业改革转制之机,侵吞国家财产、侵害职工利益职务犯罪同时,注重维护群众切身利益,促进了矛盾解决和企业发展。以检察联络室为触角,搭建关注民生、联系群众、促进稳控平台,配合区委妥善处理了重点引进资金项目一拖产业集团企业与附近村集体的纠纷。加强对农村留守人员权益保护,帮助留守儿童家庭解决生活难题,预防留守青少年违法犯罪;积极开展护农惠农专项治理活动,使国家惠农政策得到有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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