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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律师工作和律师队伍建设成效显著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区司法厅的有力指导下,全市律师工作围绕中心工作、服务大局,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市、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律师事业成效显著律师队伍得到壮大。全市律师由2010年的21人发展到目前的95人;律师事务所由5家发展到13家。律师队伍和律师事务所结构不断完善,初步形成了社会律师、1+1”法律援助志愿律师、公司律师、公职律师以及国资所、合伙所、个人所多种类型并存、共同发展的良好格局。

业务领域不断拓展。我市律师工作在传统诉讼业务精耕细作的基础上,发展到诉讼、非诉讼事务并重,部分律师事务所开始向金融证券、并购重组、产权交易和涉外等新兴业务领域转型。此外还有3家律师事务所挂牌成立西藏大学法学专业实习基地,6名律师进入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任职。

执业权利得到保障。全市政法系统严格落实中央五部委《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等规定,积极推动落实律师在会见、阅卷、调查取证、辩护等方面的执业权利,建立和完善律师执业权利法律保障机制,畅通律师接见渠道,规范律师接待流程,律师执业权利得到充分保障。

行业形象得到树立。全市律师积极响应大力推进“律师释法”工作的号召,通过拉萨晚报《生活与法》、西藏商报《法壹周》等普法专栏,讲案例、说法理,依托“法律七进”平台、走乡村、进社区,普及法律常识、提供便民服务。

职能作用充分发挥在推进“依法治市”战略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全市律师积极承担政府机关法律顾问工作,有效促进了法治政府建设进程;全市律师坚持把服务经济发展作为重要任务,把服务民生作为律师法律服务的着力点,主动参与各类经济和民商事活动,积极为我市重点项目、基础设施建设和环境资源保护等工作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全市法律援助工作实行申请、接待、审批、受理“一站式”服务,各县(区)也相继设置了援助受理服务点,受案范围不断延伸,基本实现“应援尽援”。

行业监管得到加强全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认真履行职责,从健全律师执业准入机制入手,切实把好律师执业申请受理和审批关口,全面加强了对律师执业行为的日常监管和对律师办理涉法涉诉等工作的指导协调。同时,健全完善了律师执业惩戒制度,开展经常性的执业状况专项检查,认真受理群众投诉,严肃查处律师违法违规执业行为。2010年以来,先后对2家律师事务所发出整改通知,依法注销1家律师事务所,促进了律师执业行为的规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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