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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后别灌人酒了!90后不满被灌酒将友人殴至重伤

无锡人高某到建湖找朋友玩,不料却因劝酒惹出大麻烦。近日,盐城市建湖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理一起故意伤害案,判处被告人高某有期徒刑2年9个月,缓刑3年。

1993年出生的高某,虽只有20岁出头,却是一个“老江湖”了,曾因盗窃被处行政拘留7日并处罚款500元,后又因盗窃被处行政拘留14日、劳动教养1年。2014年5月25日,刚解除劳动教养不久的他应朋友夏某之约到建湖玩耍。当晚,夏某叫上自己的哥们吴某一起请高某到某烧烤店吃烧烤。席间,吴某频频劝高某喝酒,高某渐渐应付不来,就推辞了几次。没想到吴某见状非但没有罢休反而劝得更加来劲,并用言语刺激高某。高某心生怒气,却碍于朋友夏某的面子没有发作。事有不巧,此时夏某临时有事先回家,高某遂趁着酒意将吴某引至屋外一阵拳打脚踢,致吴某胰腺挫裂伤、横结肠系膜撕裂伤等。后经鉴定,被害人吴某的损伤程度为重伤。

法院审理认为,高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故意伤害罪;被告人高某案发后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可以减轻处罚;被告人高某主动与被害人达成赔偿协议,取得被害人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根据被告人高某的犯罪事实及其表现,可对其适用缓刑,遂作出上述判决。

编辑:顾名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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