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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种严重失信行为将被禁贷南京公积金

8种严重失信行为将被禁贷南京公积金

在南京使用公积金贷款的市民们要注意了。今后,南京公积金也将采集个人征信,出现信用卡或房贷逾期等8种严重失信行为的,将被禁贷公积金,此外,公积金提取可能也会受到限制。

《南京市住房公积金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试行)》规定,8种个人严重失信将被禁贷,分别为:

1、住房公积金贷款累计逾期期数达到6期(含)以上的;

2、存在住房公积金贷款、商业贷款、信用卡逾期未还清的;

3、商业贷款最近2年内累计逾期期数达到6期(含)以上且未出具合理说明的(助学贷款除外);

4、信用卡近2年内累计逾期期数达到6期(含)以上且未出具合理说明的(年费除外);

5、近5年内采取违规手段提取住房公积金或获取住房公积金贷款的;

6、近2年内有严重经济犯罪或对社会公共治安造成危害行为被相关部门登记在案的;

7、有债务纠纷尚未处理完毕被相关部门登记在案的;

8、管理中心认定的应该进入严重失信类的其他个人信息。

此次南京规定,单位和个人不良信用信息的披露或者使用期限,严重失信信息记录期限为5年,一般失信信息记录期限为3年。也就是说,如果市民因失信被禁贷公积金,那么只要保持信用良好,5年后仍然可以使用公积金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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