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沮漳检讯 | 当阳市人民检察院批捕一故意杀人嫌犯

近日,当阳市检察院提前介入并批准逮捕一起故意杀人案件。

犯罪嫌疑人张某某,男,68岁,湖北当阳人。2015年12月31日16时许,犯罪嫌疑人张某某在当阳市两河镇某村自家农田与其邻居艾某某因田界发生争执。争执过程中,张某某用铁锹和锄头拍打被害人艾某某重要部位,致艾某某当场死亡,后张某某逃离现场。

2016年1月2日犯罪嫌疑人张某某在宜昌市猇亭区附近被民警抓获。同年1月12日经当阳市院批准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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