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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经侦“半夜鸡叫”:e租宝非法集资被立案!

深圳经侦“半夜鸡叫”:e租宝非法集资被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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圈主的话


昨晚11:40左右,深圳经侦微信公众号“半夜鸡叫”,称e租宝被其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立案。然并,这并没有什么用……有业内分析人士指出,对照此前同类案件,e租宝事件的投资者维权拉锯战其实才刚刚开始。除了损失的金钱以及内心的墙裂煎熬外,投资者还需付出大量的沟通、时间成本。


深圳经侦发文通报e租宝事件

通报文中表示,深圳市公安机关已经对“e租宝”网络金融平台及其关联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立案侦查。并请投资者及时到居住地派出所报案,反映投资情况。

深圳经侦“半夜鸡叫”:e租宝非法集资被立案!

同时深圳经侦还对投资人表示,请大家要相信法律,公安机关会尽全力依法办案和追赃挽损,希望投资人不要受他人蛊惑和煽动,采取非法游行和聚集行为,否则,公安机关将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刑法》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深度解读e租宝通报

第一层,大致说是确定了e租宝违规,但是由于案情复杂,目前经侦对具体情况有一定了解,但需要各位报案(主动投诚),确认自己的投资情况。

有三方面意思表达:

1、让你申报投资数据,经侦更好具体情况,掌握全局;

2、你们投资人也不要瞎报数据,夸大自己的损失,在后面的赔偿中制造混乱;(估计经侦都知道各位投资额)

2、确认损失,经侦帮你们能追回一点,那是活佛在世。

第二层,是告诉各位投资人,公安机构”拼尽全力“的帮助各位投资人,挽回损失。

也采取了各种手段,极尽所能。塑造一个非常卖力的形象,缓解大众对政府部分失职的抱怨。这也是政府部门常见的公众事务处理方案,用以平息公众愤怒。

第三层,主要表达三层意思:

1、听我(政府)的,遵守规矩,不要闹事;

2、不要盲目听信他人,搞一些破坏稳定的活动;

3、明确告诉后果,告知各位不要再发生什么“堵央视大楼”、“围攻政府”等有损社会稳定的事件;

另外,这个通稿的主要目的,可能就在于希望稳定投资人情绪,接下来的通告,应该会很悲催,损失较大,做好心理准备,不要来闹事。

e租宝事件缘起缘落

2015年12月8日,新华社发文称,金易融(北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运营的“e租宝”网站以及关联公司在开展互联网金融业务中涉嫌违法经营活动,正接受有关部门调查。有关部门将及时公布调查结果。

e租宝也在官方微博证实被查,并宣布业务全部暂停,随后网站及APP再也无法打开。

12月16日,北京市公安局官微通报,各有关地方公安机关已对“e租宝”网络金融平台及其关联公司涉嫌犯罪问题依法立案侦查,对相关犯罪嫌疑人采取了强制措施,对涉案资产实施了查封、冻结、扣押。

自此,“e租宝时代”正式落下帷幕。

那么,到底e租宝存在哪些违法活动,定性为非吸还是集资诈骗或是其他?

昨天晚间,深圳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局官方微博发布消息称,深圳公安机关已经对e租宝网络金融平台及其关联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立案侦查。

非法集资还是集资诈骗?

我国目前涉嫌非法集资的罪名有两个,一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二是集资诈骗罪。具体来看:

一、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二、集资诈骗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此外,按照我国刑法的规定,e租宝事件等高管将因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最多获刑10年,罚金50万元。当然,最终判决还有待法院的判决。

附:同类案例维权现状

东方创投:投资人本金还剩48.7%,历时9个月

回顾:东方创投,2013年6月成立,2013年10月即宣布停止提现。同年11月,东方创投负责人邓亮和线李泽明相继自首。2014年7月15日,东方创投案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结案,历时9个月。

结果: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以下简称判决书)显示,截至2013年10月31日,该平台吸收投资者资金共1.26亿,其中已兑付7471.96万,实际未归还投资人本金5250.32万。

在目前查明的犯罪所得中,已有2200万元的购房款和318.2万元的李泽明的个人银行卡存款遭到法院冻结,总计2518.2万元,占未归还投资人本金的48.7%。

中宝投资:投资人本金还剩47%,历时17个月

回顾:2014年3月份,上线三年有余的平台中宝投资官方网站突然发公告称,“中宝公司因涉嫌经济犯罪被衢州市公安局立案调查,网站业务暂停运作。”

2014年3月13日,衢州市公安局依法对犯罪嫌疑人周辉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

经过近一年时间的侦查,2015年1月19日,衢州市人民检察院向衢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指控周辉犯集资诈骗罪,陈建平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

经司法鉴定,所集资金中,周辉确将部分用于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及存款等,此外,还将3200 余万元用于为自己或借贷他人购买房产,1600余万元用于购买珠宝首饰及手表以及旅游、住宿、美容等纯消费。

结果:2015年8月14日下午,衢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中宝投资案进行宣判,周辉犯集资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50万元。

经查,周辉先后从国内多个省份1586名不特定对象集资10亿余元,其中尚有1136名投资人近3.6亿元集资款未归还。而衢州警方此前冻结周辉个人账户资金约1.7亿元人民币。以冻结账户的资金来算,投资人本金还剩47%。

铜都贷:按12.3%的比例退赔,历时14个月

回顾:铜都贷于2013年5月上线,注册资本为1200万元整,企业法人代表为陈玉根。2013年11月2日仅运行半年,平台因为资金链告急而被警方介入调查。

2015年1月14日,铜都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案开庭审理。起诉书显示,铜都贷实际投资会员2685人,尚未归还资金近亿元。

结果:2015年12月22日,安徽铜陵铜官山区人民法院正式公告披露,铜陵苏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陈玉根、吴晓军等涉案人员应退赔1682名受害人近1亿元的经济损失。截止目前,可执行退赔总金额约为1200万元左右。

按照法院规定,所有受害人均按约12.3%的比例退赔。每个受害人的退赔比例乘以自身经济损失总金额即为每个受害人本次的退赔数额。法院方面在公告中也附上了详细的“受害人退赔表”。

分析总结:

可见,司法机关立案才是投资者追回本金的第一步。接下来,投资者们需要就近去警察局将自己的资料、证据提交完整后,等待经侦查询e租宝相关负责人的资产情况。

进而根据追查到的现有资产情况,决定拿回本金的比率。另外,深圳经侦大晚上发布公告的意思,就两个字”维稳“,告诉投资人,宝宝别闹,淡定点,我们尽最大的努力加班加点,帮你追回资金,什么去央视拉横幅、赌站台的学者等等,这样的事情还是歇着点吧,并没什么用。

根据以往经验,投资者拿回全部本金希望寥寥,但是等待一年半载,能拿回三四成本金也许还是有希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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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圈主综合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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