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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管员乱抄表多收电费 物价局出招:退款!道歉!

12月15日,三江县物价局检查分局办公室来了一位姓石的老伯,反映他家被多收电费的事。2015年2月,石老伯向老堡乡供电所电管员申请报装电表,电管员同意并帮其安装电表通电使用,之后一直没有抄表收费,直到2015年11月,电管员才来抄表收费,把之前2至6月的电量累计当作一个月的用电量,七月以后用电量就任意分配电量2千多度,致使超过部分电量按每度电加价0.30元,用户被无辜多收电费。石老伯咨询物价部门这样收取电费是否合理合法。

初步了解情况后,三江县物价局检查分局把当前的电价政策向石老伯作了详细说明,并表示,用户申请安装电量表后,供电部门应当每月上门抄表,按政策规定,超过第一档用电量的,超过总部分每度加价0.05元,超过第二档电量的,每度加价0.30元。由于供电部门没有及时上门抄表,把前面几个月的电量累作一个月的电量,超出部分按超电量加价,明显不合理。每月抄表收费是供电部门的职责所在,多收的电费必须退还用户。

电管员乱抄表多收电费 物价局出招:退款!道歉!

为及时解决群众问题,三江县物价局检查分局与三江县水利电业公司取得联系,要求电业公司调查清楚,将多收的价款退还当事人。电力公司也积极配合调查,并核实情况,认为电管员没有及时给用户上门抄表,是电管员个人失职造成,其差价应由电管员个人承担,责成电管员将多收的差价退还用户,电管员也表示认可。

12月30日,三江县物价局对这桩投诉案件进行跟踪,电话联系石老伯查询处理结果。据当事人反映,多收的价款不但没有退还,电管员反而还威胁要停电。了解到这些情况后,三江县物价局认为这是典型的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四风”问题,及时与县电业公司领导取得联系,要求电业公司一周内退还多收价款并向群众道歉,否则按价格违法行为立案查处。

电管员乱抄表多收电费 物价局出招:退款!道歉!

2016年1月7日,新年上班几天后,物价部门再次电话追踪,用户石老伯已拿到了供电所退还的多收价款270元。石老伯对物价部门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高度赞许,并感谢价格主管部门为群众主持公道。

(来源:“柳州物价”微信公众号 编辑:刘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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