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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海阳警方侦破鑫润投资“P2P”非法集资案

18%年利率!243人跟风砸进400多万

——海阳警方侦破一起“P2P”非法集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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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18%年利率!如果能拿到秒杀奖、排名奖等,最高可以获得36%的年利率,这看似天上掉馅饼的好事,其实是39岁的李某某打着当下最时兴的P2P网上理财旗号,精心导演的一出非法集资骗局。短短几个月时间内,他疯狂吸存公众存款400多万元,最终由于资金链的断裂,而被警方掀开了这个弥天大谎。

“P2P”平台关闭,20万元打水漂

当P2P理财犹如雨后春笋般在全国铺展开来的时候,2015年7月7日,山东省海阳市公安局经侦大队却从山东民生警务平台接收到这样一条线索:浙江的杨先生反映,2014年11月25日,海阳鑫润投资有限公司在互联网上设立“鑫润投资”网贷平台,从事“P2P”网络贷款业务,承诺保本保息,虚拟借款人、以高额利息诱骗他人投资。而杨先生正是众多上当群众之一。他先后投入20多万元,谁知到期后不仅钱拿不回来,就连“鑫润投资”网贷平台都已关闭,造成了几百名投资人重大经济损失,请求追究鑫润公司及其法人李某某的刑事责任。

接到该线索后,海阳市公安局经侦大队立即展开案前调查,发现鑫润公司系外地人在海阳市租赁房屋成立的公司,而该公司已于去年年初倒闭,人去楼空。经侦民警通过查询工商注册信息,迅速确认了鑫润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正是李某某,民警随即锁定了其行踪。在对李某某进行抓捕的过程中,迫于压力,他于去年7月13日主动投案自首。而鑫润公司背后隐藏的巨大吸存谜团才终于得以揭晓。

借钱开办理财平台,以18%高息当诱饵

现年39岁的犯罪嫌疑人李某某,老家青岛人。能走上非法集资这条路,并非因为他手头有大把资金可以拿来当诱饵,相反却是因为缺钱。李某某在青岛时曾经与几位朋友接触过,从他们那里听说搞P2P理财能挣不少钱。可搞理财手头没有大量的启动资金是不可能的,而李某某本身并没有什么钱。于是,他从朋友那里借来一笔现款,于2014年9月2日注册成立了海阳鑫润投资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认缴),经营范围以自有资产投资及咨询服务。

随后,李某某于2014年11月25日在互联网建立了“鑫润投资”的网站,通过在各个投资类论坛上打广告或者拉投资人进入QQ群,以高息吸引全国各地的投资人来“鑫润投资”网站投资。

李某某的投资方式,是认购网站上定期发布的标的,标的以“抵押标”为主。抵押标就是有抵押物做担保的标的,他先在“鑫润投资”网站上挂出某某公司或者个人要向其公司借钱的借款合同,并将抵押合同上传至“鑫润投资”的网页上,抵押物主要为汽车、房产等;期限从一个月到六个月不等,通常利息为18%。

借款合同、抵押标的全是假的

除此之外,为了鼓动人们的投资欲望,李某某还专门设有线下奖励(线下直接将款汇入其个人银行卡)、秒杀奖励(每天二单秒杀,利息、奖励均高于平常业务)、排名奖励(每天前六单,第一单奖励168元、第二单158等依次奖励)等,最后累计达到年息近36%。

而投资人通过在“鑫润投资”网站注册账户,将投资款通过线上第三方平台充值或者线下直接打入李某某个人银行账户及其公司的银行账户,从而对发布的标的投资,而经海阳警方核实,那些所谓的李某某在“鑫润投资”网站发布的借款合同、抵押合同、标的等都是伪造的。

资金链条断裂,243人“中招”

据统计,自2014年11月25日至12月底,共有840余人在“鑫润投资”网站注册为会员,其中有效投资人为243人,投资430余万元。2015年1月1日之前,李某某按照约定返还给部分投资人本息。

2015年1月1日资金断链后,李某某关闭经营场所,但网站仍继续开放,其在网站陆续发布提现公告:10万元以上提现5000元,5-10万元提现2000元,2-5万元提现1500元,5千-2万元提现1000元,5千元以下提现500元,余款续投一月信用标,所有款项5个月内还清。即便这样,提现公告承诺内容最后未履行,2015年6月鑫润投资网站彻底关闭。截止目前,尚有96名投资人未收回本金,损失金额240余万元。

2015年7月14日,李某某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依法取保候审。目前,因投资人大部分均为省外人员,调查取证工作存在一定难度,案件仍在进一步侦办中。

(徐忠 刘庆峰 摄影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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