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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如果企业欠薪,政府先行垫付

评论员 马尚田

农民工兄弟讨薪问题,是个老大难,我以前在节目探讨过很多次。好消息是,国家最新放出“大招”,对农民工实行实名制管理,由银行代发工资,我看不错!

按照人社部副部长邱小平的说法,推行银行代发工资制度,鼓励实行分包企业农民工工资委托施工总承包企业直接代发的办法。同时要建立健全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制度,将工程款中的人工费用单独拨付到施工总承包企业在银行设立的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确保专款专用。

这一制度性创新,可以保持谨慎乐观!

以往,农民工欠薪背后是很复杂的债券关系,工程层层转包,农民工是整个链条上最弱的一环。现在这种制度性创新针对性非常明显。

舆论普遍认为,这有三大好处:一、确定了工资发放责任主体,厘清了工程承包中因错综复杂的转包关系造成的责任不明现象,防止了踢皮球、甩包袱;二、银行代发,便于农民工按月领取劳动报酬,避免了堆积性恶意欠薪,一旦发现欠薪,农民工可以及时维权;三、规避了讨薪风险,利于农民工通过合法途径维权。

德国:如果企业欠薪,政府先行垫付

那么,我们是否可以高枕无忧了呢?其实不能。人社部就提出,2020年基本实现不拖欠工资目标,等于说,给出了4年的缓冲期。所以,我们对这个最新“大招”,还是要保持谨慎乐观。

是的,善政还看落实,善举还看效果。此前,国家对恶意欠薪问题不可谓不重视,地方政府在帮助农民工讨薪上不可谓不努力,在法律规定上,对恶意欠薪的处罚不可谓不明确,2011年刑法修正案(八)就正式将恶意欠薪入刑。但是,并没有彻底解决恶意欠薪问题。

此前探讨这一问题,我们一位听众“雪山”就留言说,“我在岗时多次参与这项工作,欠薪年年欠,民工年年讨,不从根儿上防治,永远解决不了。”

这位听众建议,“要从根本上建立预防机制!如企业开工必须拿出预备金交主管部门;此外,应该建立黑名单制度,凡欠薪企业不得从事招投标及各类施工!

我后来一打听,这位听众在基层政府部门工作,很有正义感,每年年底都帮农民工讨薪,积累了很多经验。他说的这个“预备金制度”和”黑名单制度”,其实具有相当强的可操作性,完全可以和“实名制管理”并行不悖。

我们知道,目前企业拖欠工资的违法成本过低,最高罚款不超过2万元。这样的惩罚并不能伤筋动骨。在预防机制和惩罚机制上,我们的确需要一些这样的“大招”。这么一看,基层多有高人啊。

德国:如果企业欠薪,政府先行垫付

其实,这次农民工讨薪制度的创新经验,也就是这么来的。

原来,去年起,福建省开展创建无欠薪项目部活动,别的地方都是“年终关怀”,他们是“月度关注”。凡是在福建省拖欠工资领域高发行业打工的农民,他们都建立了个人账户,用工单位将每个月所需的工资转交给银行,由银行进行发放。凡是不按照约定日期打款的用工单位,都将在经营活动中受到限制。活动至今,400多个建设施工项目没有发生一例恶意欠薪事件。

这样的做法,受到人社部的肯定,并加以全国推广就是自然而然的了。

事实上,“知屋漏者在宇下,知政失者在草野”,我们应该多多倾听基层声音,多多吸收民间智慧。

我们的听众中也多见多识广之辈,比如,“水蜜桃”就说,“我看过一个新闻,说在德国,如果企业欠薪,政府会先垫付给员工,然后再找企业算账。如果拿到我们国家来试用,不知道行不行得通?”

她说的是真的。在德国,的确有“政府先行支付制度”,一旦企业拖欠职工的工资,先由政府支付给员工。企业欠员工多少钱,政府就给职工多少钱,先让职工回家。接下来的事就变成了政府和违法企业之间的事了。政府会出动警察局、法院、检察院介入欠薪事件。

总之,还可以更猛点,期待更多“大招”出现!

来自微信公众号:老马价值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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