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时代头条 > 正文

扣司机工资抵交通罚款,这样做合理吗?

周先生:经朋友介绍,去年9月我来到一家运输公司做了货车司机,负责长途运送货物。该单位为私营企业,未与我签订过劳动合同,更未缴纳过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去年11月,运输业务较多,我在两次送货时因超载被交警查扣,共被处罚3500元,老板支付了这笔钱。

2015年12月底,我觉得这家运输公司太不正规就提出辞职,当时老板一再挽留,我予以谢绝。到财务部结算离职工资时,发现被扣了3500元。我问会计怎么回事,她说是老板让扣的。我打电话给老板,对方称因超载被交警处罚的3500元钱要由我个人来赔。我不同意,表示装车时是老板强行让员工把货物全都装在我开的那辆车上的。可老板称,罚款单上显示当时是我开的车,罚款必须由我个人承担,所以要扣我工资充抵。请问:老板这种做法合理吗?

杨雪峰:你好,《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9条规定,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同时第15条规定, 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第16条规定,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根据你介绍的情况来看,超载被罚非你个人原因导致,按照上述规定,公司应当一次性付清你的工资,不得克扣。对于公司拖欠你的工资,你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或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王香阑)

最新文章

取消
扫码支持 支付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