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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太谷县公安局破获一起故意杀人案

2015年12月24日9时51分,县公安局指挥中心接到群众报警称:太谷县新菜市场附近,一辆小车(晋KAU179)将一名行人撞伤。接警后,指挥中心迅速指令交警大队出警。

在案件处理过程中,民警根据询问及现场勘查情况判断,此案件不仅仅是交通事故,有故意伤害的嫌疑。该局党委高度重视,迅速指令明星派出所、刑侦大队、技术中队介入,兵分多路,展开走访调查、现场勘查、情报研判等工作。

经查,犯罪嫌疑人吴某刚(男,现年40岁,太谷县侯城乡侯城村人)于2015年12月24日上午9时许,驾驶一辆黑色大众朗逸轿车在太纺路路边上等其老婆程某,几分钟后程某上车,吴某刚开始倒车。倒车过程中,吴某刚从后视镜内发现曾与自己因琐事发生纠纷,且一直怀恨在心的李某从路南走来,便产生了撞一下李某的想法。吴某刚猛的加油朝李某撞了过去,致李某摔倒。后经医院抢救无效,李某死亡。

目前,犯罪嫌疑人吴某刚因涉嫌故意杀人罪,已被太谷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此案在进一步审理中。

山西太谷县公安局破获一起故意杀人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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