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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的基本情况

2015年2月12日,公司控股股东中信国安有限公司(截止公告日中信国安有限公司直接及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共计592,323,98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7.78%)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无限售条件股份17,500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1.16%)质押给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光华路支行,作为中信国安集团有限公司向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光华路支行申请综合授信业务的质押担保,质押期限自2015年2月12日起至质权人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解除质押为止。

近日公司接到中信国安有限公司函告,获悉中信国安有限公司将上述质押给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光华路支行的17,500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1.16%)解除质押,同时将解除质押后的17,500万股重新质押给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光华路支行,作为中信国安集团有限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民中心支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专项授信业务的质押担保,质押期限自2016年1月20日起至质权人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解除质押为止。上述解除质押和质押已于近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相关手续。

截止公告日,中信国安有限公司直接持有公司股份571,395,33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6.44%,通过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间接持股数量20,928,64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33%,直接及间接共计持有公司股份592,323,98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7.78%。中信国安有限公司本次质押的股份数量17,500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1.16%;截止公告日,中信国安有限公司累计质押的股份数量为31,500万股(其中14,000万股质押给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民中心支行,详见公告2015-26),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0.09%。

二、备查文件

1、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登记证明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公司将对控股股东质押股份的情况进行持续关注,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一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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