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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PPP模式

南报网讯(记者张昊)上周,南京市首个自行运作招标采购的PPP项目——玄武湖菱洲儿童乐园项目正式签约。未来,南京在交通运输、环境保护、保障性安居工程、医疗、养老、教育等公共服务领域,政府将鼓励采用PPP模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记者从市政府日前下发的《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实施意见》中获悉,在推广PPP模式的同时,还将同步构建政府、公众共同参与的综合性评价体系,确保实现公共利益最大化。

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 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模式是公共服务供给机制的重大创新,即政府采取竞争性方式择优选择具有投资、运营管理能力的社会资本,双方按照平等协商原则订立合同,明确责权利关系,由社会资本提供公共服务,政府依据公共服务绩效评价结果向社会资本支付相应对价,保证社会资本获得合理收益。

在具体运作上,我市将从新建、改建项目或存量公共资产中遴选潜在项目,社会资本也可向行业主管部门推荐合作项目。针对存量项目,运用转让—运营—移交(TOT)、改建—运营—移交(ROT)等方式,将具备条件的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存量公共服务项目转型为PPP项目,引入社会资本参与改造和运营,在征得债权人同意的前提下,将政府性债务转换为非政府性债务,腾出资金用于重点民生项目建设。针对新建公共服务类项目,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结合财政收支平衡状况,按照项目实施周期、收费定价机制、投资收益水平、风险分配基本框架和所需要的政府投入等因素,统筹论证新建项目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并进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合理选择建设—运营—移交(BOT)、建设—拥有—运营(BOO)等运作方式,保证决策质量。

同时,我市还将构建政府、公众共同参与的综合性评价体系,建立事前设定绩效目标、事中进行绩效跟踪、事后进行绩效评价的全生命周期绩效管理机制,对项目的产出目标实现程度、运营管理、资金使用、成本费用、公共产品和服务质量、公众满意度等进行综合评价,评价结果依法公开。将政府付费、使用者付费与绩效评价挂钩,绩效评价结果作为调价的重要依据,确保实现公共利益最大化。

稿源:南报网

作者:张昊

原标题: 南京市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PPP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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