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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10个单位和个人被授予全省文明交通示范典范

漳州新闻网讯(记者 刘婧)日前,省“文明交通行动计划”领导小组表彰一批2015年全省文明交通示范单位、社区、学校、行政村以及文明交通驾驶人、志愿者,漳州市11个单位和个人榜上有名。

漳州市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基地、漳州市长运集团有限公司客运中心站、漳州市台商投资区青少年交通安全教育基地荣获全省“文明交通示范单位”称号;漳州市龙文区蓝田镇毅阳社区和漳州市常山开发区双山管区荣获全省“文明交通示范社区”称号;东山县康美中心小学和云霄县城南小学荣获全省“文明交通示范学校”称号;平和县文峰镇三坪村和长泰县岩溪镇上蔡村荣获“文明交通示范村”称号;漳州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驾驶员周进忠荣获全省“文明交通驾驶员”称号。

2015年,漳州持续深化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抢先机、学先进、促先行”活动,抢抓机遇、主动作为,稳步推进“文明交通行动计划”有力实施。老典型不断升华,新典型不断培树,真正做到“墙内开花内外香”。目前全市交通安全“示范乡镇”、“示范村”、“示范学校”、“示范企业”创建推广率分别为51%、33%、100%和22%,其中26个乡镇、290个行政村、166所学校和100家规模企业已达到示范创建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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