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疆美女看到心爱的帅哥是如何放蛊的?——揭秘苗疆蛊事真相
看到这个题目,肯定很多人以为笔者要说的是一本很著名的小说《苗疆蛊事》,但是很遗憾,笔者说的不是这本小说。
笔者要说的是“蛊”。
一提到“蛊”,大家肯定会联想到苗疆、苗人,如果有看过金庸先生《笑傲江湖》小说或者电影的人多半会联想到蓝凤凰。
但最早“蛊”并不是出现在边疆地区,相反,中原才是“蛊”的发源地。
可以这么说,和中原“蛊”相比,苗疆的“蛊”真是弱爆了。
早在殷墟的甲骨文中,就有关于蛊字和蛊事的记载:
有疾齿,唯蛊虐?(《乙》7310)
贞:王骨唯蛊?贞:王骨不唯蛊?(《合》286)
王疾蛊。(《《乙》5393)
到了春秋战国到秦汉时期,“蛊”这个字频繁出现于各国宫廷里。
《左传·庄公二十八年》记载:“楚令尹子元欲蛊文夫人,为馆于其宫侧而振万焉。”
《史记·秦本记》:“(德公)二年,初伏,以狗御蛊。”
长沙马王堆汉墓出土的《五十二病方》,是我国迄今发现的最早的医方书,成书当在秦汉之前。该书中“蛊”作为一个病种,共列有五条治疗方法:
口蛊者:蟠扁(蝙)辐(蝠)以荆薪,即以食邪者。
口蛊而病者:蟠北乡(向)并符,而柔(蒸)羊尼(眉),以下汤敦(淳)符灰,即口口病者,沐浴为蛊者。
蛊:渍女子未尝丈夫者[布1口口音(杯)。冶桂人中,令毋臭,而以口饮之。
而且中原王朝不但“蛊”流行,甚至还中原王朝还专门设有防止“蛊”的机构和官职。
据《周礼》记载,周王室设置了专职官员“庶氏”负责除毒蛊,《周礼·秋官·庶氏》云:“(庶氏)掌握毒蛊,以攻说桧之,嘉草攻之。”
对“蛊”这种能病害人的毒物,庶氏采用祭祀祈神(攻说)与药物(嘉草)双管齐下的方法进行祛除。
到了春秋战国时代,甚至有大国国君亲自出手对付“蛊”的记载,《史记·秦本记》:“(德公)二年,初伏,以狗御蛊。”
到了汉代,官府对“蛊”的防范更是上升到死刑的高度。
《贼律》曰:‘敢蛊人及教令者弃市’。”郑玄是东汉人,其所引《贼律》自是属东汉。敢用蛊毒害人者及教令他人施蛊以毒害人者都处以“弃市”之刑。
《释名》载:“市死曰弃市。市众所聚,言与众人共弃之也。”[此观之,弃市是在公共场所执行死刑,示众之余亦含以儆效尤之意。
到了魏晋南北朝时期的北魏,对于放“蛊”更是深恶痛绝,放“蛊”者不但要杀头,还要焚烧他的家。《魏书·刑罚志》载:“世祖即位,以刑禁重,神中,诏司徒崔浩定律令。……为蛊毒者,男女皆斩,而焚其家。”
可以说在隋唐之前,中国南方几乎没有关于放“蛊”、中“蛊”的记载,可以说这个时期,“蛊”是属于中国北方的高科技。
那么为什么现在中国北方几乎听不到、看不到“蛊”,而中国南方,尤其是边陲地区反而以“蛊”成名呢?我们下期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