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榕公积金个贷额度提至80万元

■首席记者 綦芬

福州晚报讯 记者昨天获悉,为积极支持职工解决自住住房问题,减轻职工还贷压力,福州地区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政策3月1日起调整。住房公积金个贷额度调高,双职工缴存公积金的家庭,最高可申请80万元贷款。此外,福州户籍但在外地缴存的职工购买七县(市)住房,可在福州各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申请公积金贷款。

双职工最高额提至80万

昨日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公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相关政策的通知》,提高福州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最高额度。凡夫妻双方在福州地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个人购房贷款最高额度提高至80万元;单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个人购房贷款最高额度提高至50万元。

为支持中低收入家庭的购房需求,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额度统一确定为20万元。

异地缴存职工可在榕贷款购房

《通知》鼓励福州户籍、在福州以外的地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到福州七县(市)购买自住住房,可以持就业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出具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按照福州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规定和要求,向福州各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夫妻双方均为福州户籍的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或夫妻一方为福州地区缴存职工、另一方为福州户籍的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均视为双职工;夫妻一方为福州地区缴存职工、另一方为非福州户籍的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或单方为福州户籍的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均视为单职工。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的贷款最高额度,按照福州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执行。

个贷使用率超九成停办“商贷转公贷”

《通知》加强了资金流动性紧张的调配和风险防控。在住房公积金个贷使用率达到90%以上时,各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可采取以下措施:向当地财政、商业银行借款,试行资产证券化等方式进行融资;开展贴息贷款业务;暂停办理“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业务,待住房公积金个贷使用率降至90%以下后,视情恢复。

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其个人征信准入标准,按照住房公积金承办银行个人征信准入的标准执行。

新政解读详见A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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