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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10万多元买新车疑似“二手”

花了十余万新买了一辆东风雪铁龙,却发现可能是辆二手车,去4S店想要个解释,没想到却被回应爱投诉就去投诉,南京市民侯女士既郁闷又恼火。作为晨报的忠实读者,她看到晨报开通的维权热线后,立刻拨打并进行了反映。晨报记者多方走访,江苏省消协专家支招助力合理维权,如果有足够的证据显示东风雪铁龙的销售公司欺诈,消费者将获得3倍赔偿。

事件回顾:

去首保时才发现汽车信息有问题

“晨报维权热线啊,我有个情况反映下,郁闷得不得了哦”,家住南京下关的侯女士向晨报反映,“我是2015年7月21日在南京金灿汽车销售公司购买了一台东风雪铁龙世嘉汽车,总共花了10.35万元。2016年2月20日,我到江苏东润汽车雪铁龙4S店进行首次汽车保养,却被告知,车辆无法在东润做首次保养,给我的理由是系统里查询到的信息是已经在2015年7月14日进行过首保了,并且系统里登记的信息是车辆在2015年3月31日就已经销售出去了。”

了解到这样的情况,侯女士非常奇怪,“我的购车发票是2015年7月21日,也就是说在我买车之前车辆发生的事情是和我没有关系的,而且现在查询到的信息可以表明,我所购买的世嘉汽车是一辆二手车。”不过,南京金灿汽车销售公司表示,“这种情况是为了完成销售目标,所以在3月份就登记卖出,之后车辆就一直作为库存车在仓库存放,所有4S店都是这么做,你去曝光投诉啊。”

“在知道这些事情之后,我找销售公司金灿去理论,而他们恶劣的态度和语言让我非常失望,他们坚信自己的做法没有任何问题,让我爱投诉投诉,爱曝光曝光。我们作为弱势的消费者,只能求助于你们了。”侯女士说。

消费者疑惑:

是谁做了首保?发现了什么问题?

对于南京金灿汽车销售公司的说法,消费者质疑,为何显示汽车3月份已经售出呢?行业内人士介绍,有两种可能,一种就如公司所说,还有一种就是汽车在3月份已经销售出去。侯女士觉得,“如果我不是今年2月20日去做首保,根本无法发现汽车有问题。”

消费者质疑,如果汽车没有售出,为何要做首保呢?如果3月份仅仅是为了提高销量,大可以放在仓库不动,根本不会影响销售。汽车三包也是从购买日期算,不从系统显示的销售日期算。并且,进行首保的人是谁?能否查到当时是谁在首保单上签的字?为什么要在首保过后,车子进行销售,是车本身有什么问题吗?

公司回应:

对消费者态度强硬未正面回复记者

这两天,消费者侯女士在发现问题后,找到南京金灿汽车销售公司想要合理的解释,“他们恶劣的态度和语言让我非常失望,不怕我去曝光投诉,坚信自己的做法没有任何问题,让我爱投诉投诉,爱曝光曝光。为什么消费者花了钱,却要承受这种服务态度。”

昨天下午,记者联系了南京金灿汽车销售公司,工作人员态度有所好转。面对消费者的疑惑,工作人员表示不会出现这种情况,也不会销售二手车,却又说,“我不知道,稍后会有领导答复你。”截至记者发稿前,未收到公司的正面回复。

专家看法:

销售方有可能欺诈服务态度要改变

“如果正如公司回应的那样,是为提高业绩改了系统信息,则未涉嫌欺诈,那么公司应帮消费者变更信息,进行一定的赔偿。”江苏省消协维权专家指出,“但是,公司为什么要对汽车进行首保,这是第一个疑点;进行首保的人是谁,相关部门应该去查查首保单的签字者是否就是前任车主,这是第二个疑点;最后,销售公司又是以何种方法,将车卖给侯女士,是不是隐瞒了相关信息。”专家认为,如果侯女士维权凭据齐全,且可以定性为欺诈,二手车当新车卖,按照新消法,销售公司要退一赔三。”不管从什么角度来说,销售公司都应该承担相应的义务,改善服务态度。宋经纬记者芦艳摄影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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