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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安:独自抚养四子女不堪重负 要求变更抚养关系

因独自抚养四个子女负担太重,已经与前妻离婚多年的骆清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将其中两名子女交由前妻何英抚养。3月1日,江西省德安县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调解。

骆清与何英原为夫妻,婚后生有三女一子,后因感情不和协议离婚,子女均由男方骆清抚养。随着孩子们的长大,生活费用开支增多,骆清感觉经济压力大,希望何英能抚养两名女儿,减轻自己的经济负担,又能让子女获得较好的成长环境。法官了解具体情况后,电话与何英联系沟通,以此没沟通好就两次,两次不行就三次,直到做通何英的思想工作,在做好多项调解前期准备工作后,2016年3月1日下午,该院法官对这起变更抚养关系案件进行了调解。承办法官告知当事人双方,离婚后,父母对子女都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考虑到子女的学习和生活环境的持续性和稳定性,何英抚养两名小孩,更有利于孩子们的身心健康成长。通过法官晓之以情动之以理的耐心调解,做通了被告的思想工作,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一致意见,两名子女随何英生活并由其抚养,另两名子女随骆清生活并由其抚养,双方对由对方抚养的子女都有探视的权利,此案得到圆满解决。

变更抚养关系的案件关乎小孩的未来成长,如果处理不当,有可能影响孩子的一生。法官们在办理涉及抚养关系案件中,巧妙运用调解的方式最有利于小孩的身心健康。在办案中始终坚持将调解贯穿案件始终,努力让每一个案件当事人都能感到法律的公平正义,树立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九江法院网 易炎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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