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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吉县检察院“四个结合”推动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深入开展

西吉县检察院“四个结合”推动

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深入开展

为贯彻落实《宁夏回族自治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条例》,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中的主体作用,西吉县检察院采取“四个结合”方式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

一是将职务犯罪案件查办与预防工作相结合。预防职务犯罪以查办职务犯罪案件为基础,预防又能促进查办案件,只有将两者有效结合,才能相互促进,共同提升。一是加强与控告申诉、侦监、公诉等部门的联系沟通,从举报线索受理、侦查、审查起诉等环节入手,对存在的非规范职务行为和发现的职务犯罪行为以及由此而产生的社会影响等进行综合分析,从而确定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重点。二是加强与办案人员的联系沟通,共同研究分析发生非规范职务行为和职务犯罪行为的原因,有针对性的确定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重点内容和预防办法措施。把预防职务犯罪作为查办职务犯罪的有效延伸,从源头上消除隐患,消除犯罪念头,达到预防工作警示提醒、教育挽救的目的,做到查办职务犯罪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二是将预防工作与精准扶贫专项行动相结合。精准扶贫专项行动是促进依法规范履职,公正廉洁用权的一项重要举措。预防职务犯罪作为专项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把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与整个专项活动有效结合起来,通过对重点行业部门一把手及班子成员的预防,抓住党员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从而推动专行动在全县党政机关深入开展,达到提高干部职工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增强法治思维能力,促进规范用权的目的。

三是将预防工作与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相结合。把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作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把群众反映强烈但不构成犯罪的问题向被预防单位进行全面准确地通报,对被预防的单位进行警示提醒,引起被预防单位对加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的高度重视,加大自查自纠工作力度,完善相关制度和防范措施,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规范用权的能力和水平,防止因非规范职务行为而引发职务违法犯罪行为,防止因矛盾纠纷引发群体不满和冲突。

四是将预防工作与构建预防职务犯罪长效机制相结合。预防职务犯罪的目的是拓展预防渠道,增强预防效果,有效防止和减少职务犯罪。把预防职务犯罪作为构建预防职务犯罪长效机制的一项重要内容和措施十分必要,要长期坚持,常态化开展。对存在非规范职务行为和职务犯罪隐患的单位和个人及时进行约谈,帮助剖析原因,完善相应制度,制定防范措施,消除犯罪念头和隐患,增强法治意识,提高拒腐防变能力,防范职务犯罪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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