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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与非公企业市人大代表座谈听取服务非公经济健康发展意见建议


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印发了《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依法保障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18条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我院高度重视,积极贯彻落实。

3月14日下午,我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杨淑雅走访我区高新技术企业北京精雕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雕集团”),与市人大代表、精雕集团总裁蔚飞座谈,就发挥检察职能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进行深入交流。我院部分党组成员、检委会专职委员及部分干警,精雕集团部分领导干部参加活动。

我院领导及干警首先参观了精雕集团数控机床产品展厅,听取了集团总裁蔚飞对集团研发、生产、经营情况介绍。

我院与非公企业市人大代表座谈听取服务非公经济健康发展意见建议

我院与非公企业市人大代表座谈听取服务非公经济健康发展意见建议

我院与非公企业市人大代表座谈听取服务非公经济健康发展意见建议

我院与非公企业市人大代表座谈听取服务非公经济健康发展意见建议

随后,双方举行了热烈的座谈:

我院与非公企业市人大代表座谈听取服务非公经济健康发展意见建议

我院与非公企业市人大代表座谈听取服务非公经济健康发展意见建议

座谈会上,杨淑雅检察长解读了《意见》精神,介绍了我院近年立足检察职能服务非公经济发展的相关举措,并表示我院愿与非公企业建立“亲”、“清”的政商关系,倾听非公企业遇到的困难及问题,共同探讨发挥检察职能服务非公经济健康发展的新举措。

精雕集团总裁蔚飞及集团其他参会领导对《意见》的出台表示极为振奋,对我院近年来服务非公经济的工作表示充分肯定,并结合自身困难就检察机关服务非公经济健康发展提出三点建议:一是建议检察机关能够协助企业建章立制,堵塞制度漏洞,防范发案风险点。二是建议深入非公企业,加强法治宣传及警示教育,帮助员工明确法律底线及红线。三是建议检察机关从法律层面加强对非公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激发企业创新热情。

杨淑雅检察长表示感谢精雕集团对我院的信任与支持,我院将从以下几个方面依法保障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的健康发展:

一是严厉打击犯罪,依法保障非公有制企业的合法权益。我院将牢固树立平等保护的理念,加强对非公有制经济的司法保护。积极履行职能,依法打击侵犯非公有制企业权益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人身、财产权利的刑事犯罪,依法惩治破坏市场秩序、侵犯非公有制企业产权和合法权益的经济犯罪,营造平安稳定的社会环境及公平竞争、诚信有序的市场环境。

二是改进办案方式和规范司法行为,确保办案“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2016年我院将继续严格规范司法行为,强化规范司法意识,严禁出现司法行为不规范损害非公企业合法权益的现象。同时,注重改进办案方式方法,坚持既充分履行职能、严格依法办案,又要最大限度减少办案对非公有制企业正常经营活动的负面影响,确保办案的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三是发挥专家咨询委员会平台优势,加强对非公有制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针对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司法疑难问题,我院将发挥专家咨询委员会的平台优势,邀请专家学者和企业人员共同研究企业知识产权保护问题及对策,力求解决企业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困惑,并立足长远,为企业建立及完善相关体制机制提供有益指导。

四是强化预防职能,为非公有制企业发展提供充分法律服务。第一,我院将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结合办案,通过采取发放法律宣传手册、组织旁听庭审活动、讲授廉政法制课、播放普法宣传片等方式,深入企业开展法治宣传和警示教育,帮助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明确法律红线和底线,做到依法办事、守法经营。第二,我院将通过深入剖析有关非公有制企业的典型案件和发案规律,结合企业自身状况及时提出检察建议,帮助企业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完善内部监督和管理机制。第三,我院将通过不定期办座谈活动,邀请非公企业走进检察机关等途径,加强与非公企业的沟通交流,做好法律咨询服务。

非公有制经济是我国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依法保护非公有制企业产权和合法权益是检察机关义不容辞的责任。我院立足本区,坚持依法平等保护,准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严格规范司法行为,为非公有制企业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法律服务,帮助其依法经营、依法管理,维护好自身合法权益,努力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法制化营商环境,保障我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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